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敬业精神
文章作者 发布人 政策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19-01-07 访问次数 142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敬业精神

董冰

2019年01月04日08:16    来源:光明日报

(文章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原标题: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敬业精神

【光明论坛】

2013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很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其“敬业观”就是涵养和启示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为重要的精神文化资源。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敬业为人生的道德修养。《论语》中记载:“执事敬”“事思敬”“修己以敬”“敬其事而后其食”。只有先持守“敬”的态度和道德情操,才能做好“事上”“事亲”“谋事”等一切事务,正所谓“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直指其心,不需假借”,完全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到宋明儒者,他们将“敬”作为一种功夫修养,一种人格气象,并探索出修“敬”的方法。作为个人的道德修养,“敬”首先表现为不怠慢、不轻慢,以事业为重、为上。其次,“敬”表现为对对象的虔敬和尊重,以一种谦卑、感恩的心与人、与物相对待,必能做到专注、专一和专业。再次,“敬”表现为一种奉献精神,即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义务感,对事业不辞辛苦,贡献出自己全部的精神和力量。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格魅力生动地诠释了敬业的最高道德境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张业广惟勤、爱业乐业的敬业态度。勤劳成为中华民族修身、传家、治国的重要品德。《尚书·周书》曰:“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左传·宣公十二年》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勤”首先表现为不辞劳苦、忠于职守,尽心竭力地投入工作,其内在动力是刚健有为、积极进取、生生不息的自强不息精神。《周易·乾卦》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万物生生不息,人的生存和发展也应当效法自然,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拓展事业,建功立业。其次,“勤”表现为精益求精的精神。精益求精是勤勉于事业的必然追求,“会、熟、精、绝”是人们从事事业的四重境界,其中,炉火纯青,手艺精湛、绝妙是执业的最高境界,表现了个人对事业和理想的执着追求。再次,“勤”之人必俭约自守、力戒奢华。“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勤”乃开源之泉,“俭”乃节流之本,勤劳之人必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劳动果实,合理支配。最后,勤勉于事业之人必爱业、乐业。先圣孔子更多地谈论为学和为师的“勤”之乐,“爱之,能勿劳忽?”“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把个人真正融入自己的职业生活中,从工作中寻找到生活的乐趣、人生的乐趣以及生命的价值之所在,是敬业、勤业的最高境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秉持敬业乐群、业以济世的奉献精神和社会理想。唐代孔颖达对“敬业乐群”的注解为:“敬业,谓艺业长者,敬而亲之;乐群,谓群居朋友善者,愿而乐之。”中国文化传统中对“敬业”的道德要求不是孤立地要求个人如何,而是在群己关系中理解个人职业的价值和意义。《周易·系辞传》将“举而措之天下之民”作为事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长久地利济天下苍生才是真正的事业。强调个人职业的社会价值,“爱群”“利群”“乐群”,自觉承担起维护群体和谐、稳定和发展的社会责任,使自己的事业、功业造福于天下苍生、济世利民是中国传统敬业价值观崇高的社会理想。将本职工作与人生价值、道德修养、群己关系紧密结合,将个人的职业选择与民族前途、国家命运和人民的福祉紧密结合,成为一代代中华儿女自觉自为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今天应当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

(作者系山东省委党校、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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