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和招收201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化学与化工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必学
秘书:王海燕
成员:陈前林、王华、杨静、田蒙奎、
李世静、刘林、巩晓雯,
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协助学校完成推免生工作计划分配、考核、接收,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推荐选拔、专业复试等工作。
二、申请推免生须具备的条件和拟推荐名单的确定
1、申请者须满足我校规定的2016年推荐、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非外语专业的学生,英语(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成绩达到80分以上。
(6)对具有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突出(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学术性活动中获奖),且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申请参加遴选的学生,可不受成绩排名限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审查和组织复试确定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
(7)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8)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2、申请者在本科学习阶段,重修科目不得超过2门。
3、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分配推免计划数;部直属师范补偿计划1名限推荐化学相关专业同学;按学校下达推免计划数增加2个递补名额,递补名额按学生所在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序产生。
4、原则上要求申请者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排名的前20%。
5、根据学生三年的德育、智育、文体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按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推免生名单。
三、各本科专业推免生推荐计划
推免生推荐计划,按照学校分配给学院的计划数和应届毕业生人数,各班分配推免计划见表一:
表一、化学与化工学院2016年推荐推免生计划分配表
专业 | 学生人数 | 推荐推免生计划数 | ||
各专业分配计划(含院内 、院外) | 社会实践接力计划 | 部直属师范补偿计划 | ||
化工 | 113 | 6 | 不限 | 1(化学相关专业) |
过控 | 55 | 3 |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73 | 4 | ||
材料化学 | 45 | 2 | ||
应用化学 | 50 | 2 | ||
化学 | 47 | 2 | ||
小计 | 383 | 19 | 不限 | 1 |
总计 | 383 | 20 |
递补名额:根据今年推免工作的情况,我院将另外预留两名同学作为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额不在分配计划内。递补人员名单在化学专业和化工专业各产生一名。
四、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化学与化工学院2015年研究生推免工作进程表
阶段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执行单位 |
推荐(资格申请) | 2015年9月14日 | 公布推免生方案 | 研招办 |
2015年9月16日 | 公布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 研招办 | |
2015年9月18日前 | 报送推荐、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 学院 | |
2015年9月20日-22日 | 推免生向推荐单位提交《贵州大学推荐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推荐单位根据推免生条件审核相关资料,并在“贵州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免意见 | 推免生、推荐单位 | |
2015年9月23日 | 推荐单位将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含递补)报送研招办 | 学院 | |
2015年9月24日 |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公示 | 研招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