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化学与化工学院第一届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化学与化工学院发布时间:2015-05-20浏览次数:1798

各系(中心):

为激发广大教师热心教学、精心教学、专心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技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院将举办2010年大学化学(无机、有机、物化、分析)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课程

大学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二、参赛对象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连续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每年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

4.要求40岁以下的老师原则上必须参加,40-45岁教师按自愿原则参加。

三、竞赛规则

1、本次大赛设竞赛领导小组、秘书组,负责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学院聘请专家和学生组成评委会,负责参赛教师的成绩评定;

2、参赛教师在50分钟时间内完成指定的授课内容;

3、竞赛成绩满分100分,参赛教师最后成绩由学生学评教(占30%)成绩及评委会评定成绩(占70%)构成,现场打分,最后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

4、比赛按以上四门课程分两个组进行,参赛教师比赛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评分标准见《化学与化工学院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专家评分参考标准(试行)》(附件3);

5、教师参赛授课方式以板书和多媒体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参赛教师根据参赛内容自行设计;

6、比赛结束后,由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及秘书组根据教师学评教得分及专家组评分确定教师最后得分;

7、为达到比赛、交流和观摩相结合的目的,比赛赛期间,要求全院教师全部参加观摩听课,各系(中心)要认真组织,同时欢迎其他教师参加听课;

8、竞赛颁奖仪式将在12月中旬学院召开的2010年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

四、竞赛时间

2010126日—20101219日(教学第十五至十六周)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如不符合条件,以上各奖项可以空缺),若出现名次并列,采取增加高奖项名额、减少低奖项名额的办法。学院将对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学院对各类获奖者的获奖情况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职称晋升、聘任等的参考条件。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讲课竞赛在强调素质能力培养的同时,注重教师教学基本功,包括:教案、板书、教姿教态、语言、多媒体应用等。参赛教师应认真准备,以最精彩的课堂讲授参加竞赛;

2、各参赛教师应在参赛时准备参赛课程的教材、讲授教案或课件;

3、参赛过程中不得有违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出现教学事故,否则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各系(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授课竞赛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教师备课和授课的教学指导和帮助,通过比赛活动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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