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甘伟副教授主讲“法称《诤正理论》相关问题研究” 贵州大学方岚博士主持

发布时间: 2024-10-08 浏览次数: 10

    2024927日上午9:30,由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贵州大学哲学学院、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共同主办的“贵州大学文科讲坛·因明绝学青年论坛第三讲”在贵州大学东校区思贤楼208会议室举行。讲座主题为《法称〈诤正理论〉相关问题研究》,由贵州民族大学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硕士生导师、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逻辑学会因明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甘伟副教授主讲。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逻辑学会因明专业委员会理事、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老师方岚博士主持。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院长顺真教授、副院长汤伟博士出席,二十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主讲嘉宾甘伟副教授

    讲座共分为四个部分,甘伟依次探讨了《诤正理论》(Vādanyāya)的文本结构与思想体系、《诤正理论》的“堕负”(nigraha-sthāna)理论、法称(Dharmakīrti)对正理派(Naiyāyika)“堕负”理论的批判与接受,以及文本诠释的经验分享。

    在讲座的开始,甘伟首先从背景入手,介绍了《诤正理论》的翻译和释义文献,以及目前的研究现状。他指出,国际上关于《诤正理论》的翻译涉及英语、德语、印地语和日语等语种,既有全本的译著,也有部分的释译。这些翻译主要以梵文原典为基础,同时参考了前人的注释。研究主要围绕文本翻译展开,既呈现了译者的观点,也展示了跨学科的趋势。

    他认为,《诤正理论》的文本结构与思想体系主要围绕佛教与正理派对“过失”的界定与分类展开。法称通过“定义”和“反驳”两种方式,来证实和辨伪“过失”观念。法称之所以进行这种辨伪,其动机源于佛教长期遭受外派的挑战,目的在于通过揭示正理派“过失”理论的错误,从而确立佛教的理论立场。在文本特征上,《诤正理论》对“过失论”的相关论证过程呈现出两个基本特征。首先,法称明确区分了佛教和正理派的“过失论”,反对正理派的论辩观念及其对“过失”的分类。其次,正理派学者或是误解了论辩的真实意图,或是错误地执着于某些“过失”的类型,导致其理论出现偏失。

    因此,根据法称《诤正理论》的文本结构,甘伟认为立自宗部分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部分:立誓造论、明立论者过失和敌论者过失。在立誓造论部分,法称首先阐明撰写此论的目的,即为了调伏那些依赖诡辩的人。随后,法称论证立论者的五类过失:能立支分不当、不说能立支分、非能立支分、似因、似喻及抛弃支分导致的过失。这部分内容尤为详尽,揭示了在论辩中由于未正确陈述能立支分而产生的错误。而在明敌论者过失部分,法称将敌论者的错误归纳为两类:其一,未能指出外论中的过失;其二,将非过失错误地当作过失。通过这些论证,法称进一步巩固了佛教“过失论”的合理性。在破异执部分,他认为,法称的批判集中在正理派对“过失”分类的历史传统,而非其一般定义。法称不仅对正理派“过失”分类进行了辨伪,批判其不合理之处,同时也吸收了部分有价值的观点。

    通过比较《诤正理论》与正理派经典,法称揭示了正理派在“过失论”上的不足,从而进一步论证了佛教的立场。基于此,甘伟将《诤正理论》的思想体系分为四个层次:第一,确立“论辩”的逻辑理性。正理派通过“曲解、倒难和堕负”来界定论辩观念,而法称的论辩则更加关注理性说服对方。与正理派以自保为目的的“倒难”不同,法称强调论辩应以理性改变他人错误观念为目的,并谴责在论辩中使用不正当手段。第二,创新“过失”分类标准。法称从立论者和敌论者的角度提出了七种过失类型,基于结构与规则的双重考察。法称的因明理论通过因三相和三类正因来确立论辩前提,使能立支分的合理性成为关键问题。此分类体系反映了法称对论辩规则的创新与深刻理解。第三,对正理派“过失”的批判。法称批判正理派过失分类的原因主要有三点:其一,正理派的分类存在重复与合并的可能,许多过失类型可以简化;其二,正理派混淆了立论者与反对者的角色定位,导致分类不当;其三,正理派的比量结构不合理,法称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否定。第四,接受正理派合理的过失种类。尽管法称批判了正理派的一些分类,但他也接受了部分合理的过失类型,如“多余”和“无有辩才”即为法称认可的过失。法称认为,在论辩中多余的陈述没有意义,而“无有辩才”则反映了论辩者无法作出合理回应的失误。这些过失类型被法称纳入他的分类体系中,展现了法称对论辩逻辑的灵活性。究实而言,法称通过对论证结构、规则以及论辩主体的重新审视,创新性地定义了“过失”,并在与正理派既有不同又有相似的逻辑框架中,展示了他的独创性和历史意义。

主持人方岚副院长

    关于《诤正理论》中“堕负”理论,甘伟指出,法称明确区分了立论者的过失与反驳者的过失,进而明确了他们在论辩中的不同责任。具体来说,立论者的过失主要体现在未能有效表达或辩护一个合理的论证;而反驳者的过失则表现为未能准确识别对方论证中的错误,或错误地指出不存在的错误。这种对过失的细致分类和理解,展示了法称对逻辑辩证过程中正确与错误理解的深刻洞察力。可见,法称并未全面否定正理派关于“堕负”的基本定义,而是在其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和细化。这反映了法称在继承和批判传统逻辑学说中的独到见解。在《诤正理论》中,法称强调,真正的诤论不仅仅是争论和反驳,更是通过理性说服和纠正错误观念,以揭示和建立真理。与正理派的“倒难”不同,法称批评在论辩中使用不合理手段(如欺骗、傲慢或掩饰真相等),强调论辩应基于真实性和逻辑正理。正理派虽然允许使用各种战术来保护自己的哲学观点,但这种做法往往背离了寻求真理的论辩本质。法称则主张通过清晰的逻辑推理,改变错误观念,推动知识进步,而不仅仅为了辩论的胜利。这种方法体现了法称对真理追求的尊重和对理性辩论真正目的的坚持。因此,在《诤正理论》中,法称并未全盘否定正理派关于“堕负”的一般定义,而是对其分类进行了深刻批评。

    甘伟认为,法称基于论辩主体的任务,将“堕负”细分为七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其独特特征。其中,立论者方面有五种类型:不合理论证、未陈述论证、多余陈述、错误成分陈述、不相干陈述;反驳者方面则有两种类型:未指出错误和错误指责。通过这种分类,法称凸显了他对逻辑正确性和论辩真实性的重视,以及他对论辩中合理性和道德性的坚持。这不仅丰富了佛教逻辑学的理论体系,也为理解法称的论辩逻辑提供了清晰的指导。进一步来看,法称在《诤正理论》中从佛教逻辑的视角,批判并重新定义了正理派的“堕负”理论,即论辩中的失败条件。正理派历来将“堕负”视为论辩失败的核心条件,法称不仅批判了正理派对“堕负”的某些解释,还根据佛教逻辑的原则,对“堕负”概念进行了重新阐述和扩展。法称通过详细分析论辩双方在不同情况下导致论辩失败的各种原因,提出了更为精确和实用的分类,并通过具体案例说明这些“堕负”的实际表现。法称的目标不仅是批评正理派的逻辑漏洞,更在于通过更精确的分类提升论辩的逻辑性和实效性。这种批判与接受的态度,表明了法称对外派理论的深入理解和开放态度,同时也强调了他在佛教逻辑发展中的重要贡献。

    关于法称对正理派“堕负”理论的批判,甘伟认为,主要集中在正理派系统研究“堕负”的方式上。法称认为正理派在定义和分类论辩中的失败条件时,存在明显的问题。例如,正理派的分类包括从“损害宗”到“似因”等多种失败条件,但法称认为这些分类之间存在重叠和含义模糊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合并或简化,以减少重复,提高逻辑清晰度。此外,法称还批判了正理派的比量结构,认为其不适应实际论辩需要,处理宗与因的关系过于僵化,未能充分体现论辩的灵活性和实际逻辑关系。为此,法称提出了基于三类正因与因三相关系的更为精确和实用的论辩逻辑结构。值得注意的是,法称对正理派“堕负”理论的批判并非全面否定,而是有选择性地接受那些真正符合“堕负”定义的分类。例如,在《诤正理论》中,法称认可正理派关于“多余”(即增加不必要的因或喻)的定义,认为这是论辩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尽管法称承认在某些非正式论辩中,多余的信息可能不会直接导致“堕负”,但在正式逻辑论证中,无效的增加应被视为论辩失误。

    故而,法称指出,正理派的分类方法虽然具有启发性,但存在过度分类和缺乏必要清晰度的问题,因此倾向于简化这些分类,以更准确地反映论辩的实际逻辑结构和过程。通过这种方式,法称既尊重正理派理论,又展示了他自己观点的独到与创新,从而在承认正理派部分分类有效性的同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堕负”概念。对此,甘伟认为,法称的接受态度反映了他对逻辑和论辩规则的深刻理解。他并非无原则地接受所有正理派的“堕负”分类,而是基于对每种情况逻辑合理性的分析,有选择性地接纳那些真正符合逻辑和实际论辩需求的部分。这种开放而审慎的态度,使法称能够在批判与接受之间找到平衡,丰富和发展了自己的逻辑与论辩理论。

    在讲座的最后,甘伟指出,法称的《诤正理论》是一部复杂的逻辑与辩论学著作,对其进行文本诠释需要一系列严谨而系统的方法。这些方法能够帮助解读者深入理解文本的内容、背景以及逻辑结构,从而更好地把握其核心思想。

    首先,制作科判是理解文本的基础,包括将文本分段、解读文义、进行段落总结以及概念选取。这一过程有助于梳理文本的结构和内在逻辑,明确各部分的关系。其次,发现问题、总结问题、解答问题是原典诠释中的关键环节。通过识别和处理文本中的关键问题或疑难,解读者能够深入掌握文本的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每一段诠释前都应提供总结性的介绍,明确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和次第关系。这有助于读者理解段落之间的连贯性和整体结构。深入探讨文本中的关键概念,将这些概念的解释和分析融入对原文的解读中,可以增强理解的深度和广度。

    再者,为了全面揭示作者的整体思想和理论体系,综合诠释法称及陈那的其他重要著作,如《集量论》《释量论》《滴论》,是非常必要的。同时,采用“以经解经”的方法,利用原典的其他部分来解释某些难解的段落或概念,确保诠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针对复杂和难懂的句子,进行语句结构分析、句义分析和举例分析,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句子的意图和内容。结合印度六派的逻辑学与认识论文献,提供更为广泛的文化和哲学背景,进一步丰富文本的解读。在诠释过程中,从文本中提炼出核心概念,结合法称及陈那其他著作中的相关讨论,寻找这些概念的哲学和逻辑基础。同时,通过活用喻例来解释复杂的理论点,使抽象概念更加具体和易于理解。

    最后,甘伟认为以上这些方法在诠释过程中相互关联、共同作用,使得文本诠释既严谨又深入,能够为读者提供清晰、全面的理解。这种综合运用的方式不仅适用于《诤正理论》,也同样适用于其他复杂的哲学和逻辑文献。

甘伟副教授与研究院师生等合影

    演讲完毕,在场师生就讲座相关内容进行了提问,内容涉及正理派与法称《诤正理论》的论辩目的、正理派对“无有辩才”的分类以及法称从宗、因关系看待“无有辩才”等相关问题。讲座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听众反响热烈。通过本次学术讲座,研究院本硕博学生深入了解了法称《诤正理论》的前沿研究成果和学术见解,积累了更为丰富的知识,扩展了学术视野。讲座结束后,全体师生与主讲嘉宾甘伟副教授一起合影留念。

 

文: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 韩壮波 张美霞

图: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 那贺 喜吉日

一审:王凤梅 二审:何茂莉 三审:张清

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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