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聚焦问题导向,推进我校文科科研高质量成果产出,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我校在“双一流 ”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中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方向
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 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和四次全会、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贵州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全省“富矿精开 ”推进大会和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等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前期选题征集,形成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选题方向:
类别一:贵州实施“ 四大文化工程 ”研究
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贵州省实施红色文化重点建设、阳明文化转化运用、民族文化传承弘扬、屯堡文化等历史文化研究推广“ 四大文化工程 ”的内涵及要求,鼓励围绕开展研究具体方向包括:贵州丰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红色传统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资政育人、红色产业培育;阳明文化挖掘整理、研究转化和传播推广,做好共产党人“心学”研究;充分挖掘贵州各个少数民族文化内涵和价值,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做好屯堡文化重大考古发掘,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展示贵州文明起源和发展历史脉络,充分彰显屯堡特色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底蕴等。
类别二:贵州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
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系列重要论述,围绕贵州省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不断开辟我省高质量发展新赛道,推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鼓励围绕开展研究具体方向包括:习近平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及其重大意义、新质生产力对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原创性贡献、贵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现路径和政策保障、贵州打造高质量科技人才队伍、贵州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等。
类别三: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研究
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系列重要论述,围绕我省实际,立足贵州省做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后发追赶者、西部欠发达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典型实践者、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创新探索者的“三者”定位,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鼓励围绕开展研究具体方向包括:贵州省坚定不移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贵州省努力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贵州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贵州省推进六大产业基地建设、贵州省高质量实施“富矿精开”战略等。
类别四:教育强国背景下贵州大学高质量发展研究
紧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强贵州大学要求,加快推进学校部省合建和“双一流”建设,推动贵州大学在服务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鼓励围绕开展研究具体方向包括:贵州大学高质量文化育人体系建设、贵州大学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贵州大学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贵州大学人才培养体系、贵州大学开展有组织科研及科研成果转化、贵州大学推动国际化办学、贵州大学推动高质量就业创业、贵州大学发挥好目标绩效考核作用、贵州大学办学资源配置优化等。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科研信用记录良好的我校在职教职工。
2.申请人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任职资格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为在读博士。
3.申请人结合选题方向,科学凝练具体研究选题,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深入开展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决策提供高质量参考,在扎实调研的基础上撰写研究报告,做到数据详实、逻辑清晰,建议有针对性,有新观点、新举措,有较高理论和实践价值。
4.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5.同等条件下,对跨学科、跨单位、积极引进校外智力资源组建的攻关团队予以优先支持。
6.同等条件下,项目立项向青年教师倾斜。
7.申请人须无在研未结题的校级课题(不含人才引进项目)。
三、立项项目结项要求及资助
所有立项项目均须完成不低于4000字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并在结题时被专家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在此基础上,按如下资助类别的结题要求申请结题。
(一)重点课题
1.资助经费:2万元。
2.结题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高质量完成资政报告,被省部级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1份,并被相关部门采纳;或高质量完成资政报告,被省部级领导及以上批示2份,并被相关部门采纳;或高质量完成资政报告,被省部级领导及以上批示1份或贵州大学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2份,并被贵州大学相关部门采纳并运用(此条仅适用于选题方向中的类别四选题)。
(2)发表CSSCI核心期刊论文1篇。
(3)在《贵州大学(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1篇。
(4)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贵州日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2篇;或《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表理论文章2篇。
(二)一般课题
1.资助经费:1万元。
2.结题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质量完成资政报告一份,被省部级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1份,并被相关部门采纳;或高质量完成资政报告,被省部级领导及以上批示2份,并被相关部门采纳;或高质量完成资政报告,被省部级领导及以上批示1份或贵州大学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2份,并被贵州大学相关部门采纳并运用(此条仅适用于选题方向中的类别四选题)。
(2)发表CSSCI核心期刊论文1篇。
(3)在《贵州大学(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1篇。
(4)在“三报一刊 ”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贵州日报》理论版2篇;或《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理论文章2篇。
(三)本次申报按择优录取的方式,研究期限为一年(立项之日起算)。
(四)若课题被撤项,课题负责人在接到人文社科处通知15日内退回已拨资助经费;若课题被终止,将收回已拨剩余经费。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校级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二)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本通知和课题申报书约定的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三)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研究成果应确保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的研究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立项项目资助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专项资金,获得资助的项目,须在本年度11月份前完成资金使用。
五、材料报送
请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附件1),6月25日前由学院或所在部门将申请书(一式2份)和《汇总表》(附件2)1份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贤正楼2号楼508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rwskxm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倩倩 电话:88292795
附件:附件.rar
1.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
2.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4年6月8日
来源: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网站 2024-05-08
一审:王凤梅 二审:何茂莉 三审:张清
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