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书院方岚博士参加“贵州大学文科讲坛·因明绝学青年论坛”开坛仪式暨第一讲

发布时间: 2024-06-06 浏览次数: 16

    202461日上午,由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贵州大学哲学学院、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共同主办的“贵州大学文科讲坛·因明绝学青年论坛”开坛仪式暨第一讲如期举行。演讲嘉宾为哲学学院优秀校友、中国逻辑学会学术秘书、盐城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汪楠博士,讲座题目为《从因明唐疏论证理论剖析藏传辩经》。讲座由中国逻辑学会因明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贵州大学哲学学院讲师、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副院长汤伟博士主持。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院长顺真教授,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教师、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副院长方岚博士,学校、学院、研究院老师及哲学本硕博学生等参加了本次讲座。

开坛仪式现场

    讲座首先举行了开坛仪式,由院长顺真教授致辞。他特别指出,贵州大学因明绝学研究在近几年取得较大进展。于此背景下,研究院在原有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赞助的“贵州大学因明论坛”之外,由学校人文社科处支持另外单设“贵州大学文科讲坛·因明绝学青年论坛”意义重大。该论坛旨在为学界因明绝学研究领域的青年才俊提供探讨最新研究进展及展示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前沿科研成果的平台,从而推动量论因明学界青年研究学者间的学术交流,进一步助力贵州大学因明学科建设及国家冷门绝学因明学术发展与因明绝学人才培养。

顺真教授致辞

    开坛仪式顺利完成后,“贵州大学文科讲坛·因明绝学青年论坛”第一讲正式开讲。汪楠博士首先对国内近现代以来因明学术研究走向进行介绍,认为学界对因明论证理论研究在注重形式化研究的同时,正逐步发生着从狭义论证到广义论证的转变。基于广义的论证,研究者不仅应关注因明论式形式的有效性,同时也要关注论据的真实性与实效性。

    其后,汪楠博士讲解了其对因明唐疏“六因说”论证理论的研究,指出因明唐疏在陈那因明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以“六因说”为基础的动态论证系统。就因明唐疏与陈那因明的关系而言,“六因说”可以说是因明唐疏对陈那因明的最大发展。再者,汪楠博士从因明唐疏的论式和论证规则出发,对藏传辩经之中的应成式予以了详细考察。从因明唐疏的论式和论证规则的角度来看,藏传辩经的应成式是为了说明敌论方接受了什么或者根据他的立场必须接受什么,其本质乃是一种二支论式。

    最后,汪楠博士基于因明唐疏六因论证机制视角对藏传摄类学中典型的红白颜色之辩予以阐释。她认为,六因论证机制是一个单向的过程,而红白颜色之辩呈现出多个应成式与辩论判定之间连珠式的往还运作。如此,一句应成式和一个结论判定的过程其实就是六因动态机制的双向运行。而整个红白颜色之辩的过程,事实上就是一个六因论证机制反复被使用的过程。

    汪楠博士总结到,基于因明唐疏六因论证机制来看辩经,有利于我们从言、义、智三个角度来分析辩经使用的应成式和论证规则。辩经的本质都是通过“因”与“周遍”的关系来保证推理的有效性,在具体论证过程中采用归谬法,能够有效排除我们信念中的潜在矛盾,保证认知一致性,为我们进行决策时提供合理的思维路径。

汪楠博士主讲

    演讲后,顺真教授对讲座进行点评指出,因明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但因明本身亦具有论辩逻辑的性质,此一辩论立场决定了我们对于因明的研究必然不可能是全然的形式化,而在因明形式化进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最后也必然只能诉诸于认识论立场加以解决。顺真教授进一步指出,对因明唐疏系统中诸如九句因、因三相、同异喻等问题的研究需要在已然被给定的“六因说”这一认识论背景之下进行。他强调,只有足够重视因明中的认识论与知识论问题,才能真正还原出量论因明学科的本来面目。

    基于此,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当前的任务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语言上面的突破,也就是学习梵、藏文。只有从梵、藏文出发,才能彻底扭转因明学界长期以来对于因明这一学科本身存在的诸多误解;另一方面是义理层面的突破,也就是对于量论因明义理的研究需要重视从认识论与知识论角度予以关注。同时,在因明与西方逻辑的比较过程中也必须要取得方法论上的突破,亦即必须排除过往暗含着西方逻辑高于东方逻辑这一价值评判的“据西释中”方法论偏颇,真正基于文明对话、文明交流、文明互鉴的向度进行量论因明与西方逻辑二者间的“东西互释”。顺真教授认为,真正能够进行“东西互释”的西方逻辑体系,既不单是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也不单是现代逻辑的经典逻辑,而是包含了前两者的非经典逻辑。从学科性质看,只有引入了经验内容的非经典逻辑体系才具有与量论因明学更根基、更可靠性的比较基础。

与会人员合影

    方岚博士对汪楠博士的演讲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汪楠博士在因明研究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与肯定。同时,她勉励研究院本硕博青年学子要向汪楠博士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学术研究水平。

    讲座最后,在场师生与汪楠博士就讲座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涉及“证人在整个六因论证机制中起到的作用”“‘共许极成’之宗依是强调对于概念的‘共许’还是内涵的‘共许’”“实际辩论中怎样处理‘相违决定’”等问题。讲座在热烈的学术氛围中落下帷幕,取得圆满成功。讲座结束后,研究院师生与汪楠博士一起合影留念。

 

文字: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 李炜钰 向云锋 图片: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 喜吉日 那贺

一审:王凤梅 二审:何茂莉 三审:张清

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

 
 
版权所有: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    

电话:0851-83623539 传真:0851-83620119 邮箱:whsy@gzu.edu.cn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大学(北区)中国文化书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