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精神及教育部相关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我校现启动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贵州大学申报限额及申报要求
(一)我校系部省合建高校,要求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每人限报1项。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教育部申报系统通知,贵州大学的申报名额为15项,我校将在教育部限额内推荐。
(三)因限额申报,为提高我校申报成果的层次,我校申报成果在满足教育部要求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成果是已获省部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的成果;
2.成果未获省部级奖励的:著作类成果须是A2级及以上级别出版社出版的成果;论文类成果须是A2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的论文;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获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说明:著作论文类级别分类详见《贵州大学科学研究学术贡献绩效考核(人文社科类)分级分类积分标准》(贵大发〔2022〕38号)。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
(二)申报者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无须在教育部系统注册个人账户。
(三)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以下简称社科处)负责对申报材料最后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限额择优审核;并在学校公文系统、社科处主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由社科处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奖材料电子版上传教育部申报系统,纸质版寄送评奖办。
各学院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起启动申报工作,因限额申报,最终上报的奖项需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及公示,社科处接收材料的时间分两个阶段:
初次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2月30日。以学院为单位先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评审表1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每份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入牛皮档案袋。评审表须使用Windows版的word软件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也不能使用WPS等软件进行任何操作。)
(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附件4)1份
(三)以上两类表格电子版发送至zsycgk@163.com。
正式报送材料时间: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公示期结束后的第二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者,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由社科处统一上传申报平台并报送纸质材料:
(一)电子版:申报评审表(.doc格式)、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PDF版(成果附件和证明材料附件允许有多个文件,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由我处按顺序分别上传),发送至zsycgk@163.com。
(二)纸质版:
1.申报评审表: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1份社科处留存,其余7份由我处送至教育部评奖办。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梁瑶
联系电话:88291625
地址:贵州大学西校区贤正楼507室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xls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2年12月6日
原载: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网站 2022-12-06
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