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9 浏览次数: 435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等精神,推动人文社科研究始终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贵州实际、彰显贵州特色、突出贵州优势,产出富有深刻洞见、独特创见、战略远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成果,更好服务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正创新、贵州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三个选题方向:

    (一)儒学与国内外阳明学、阳明后学研究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贵州历史文献整理研究

    (三)贵州地域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

    项目申请人应根据上述选题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调整,但不能做颠覆性修改。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资格

    (一)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

    (二)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及资助经费

    本年度拟立项7项。每项的资助标准为1—3万元。具体资助金额以组织专家评审后下达的立项文件为准。

    通过规范程序评审确定给予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文社科处并获批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经专家评审,优秀申报项目优先推荐获批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

    四、结项时间及要求

    (一)获得立项的各项目需在一年内(202211—202311月)完成本项目。

    (二)每个项目除完成《申报书》中的最终成果形式外,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CSSCI)或省级咨政报告一份。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申报者填写《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请务必胶装或A3打印)交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2122日下午5:00


    附件: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

贵州大学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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