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21 浏览次数: 296

各文科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2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我省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总结2017年至2021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研究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教育厅决定组织贵州省2022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方法科学,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水平,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或者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具体条件是:

    1.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及价值评价标准,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3.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坚持实践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问题为指引,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以实际成效为标准。

    二、评奖范围

    1.申报成果类型为研究报告、著作、论文(著作、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2.参评成果限定在2017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

    3.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省厅级及以上成果奖等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开发建设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其他教材资源、学习资源和工具书,开发设计的教具、学具,出版的论文集、音像制品等,不属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

    三、申报要求

    1.每项申报成果参与人不超过9人,单位成果只填写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3个。

    2.本届成果评选奖励采取限额申报,省属高校择优推荐8项成果上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3.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申报成果查重不能超过30%,研究报告、著作须提交查重报告1份,论文无须提交。

    四、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请自留副本,材料不返还:

    1.《贵州省2022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2)

    2.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证明类材料可交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汇总表》1(附件3)

    4. 申报材料于2022910日前报送至贤正二号楼507室,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成果科邮箱zsycgk@163.com

    联系人:梁瑶、童小珈      

    联系电话:88291625

 

    附件:

    http://hss.g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1.贵州省2022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docx

    http://hss.g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2.贵州省2022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doc

    http://hss.g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xls.gif3.贵州省2022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721 

 

原载: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网站 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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