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申报2021年度省部级等纵向科研项目项目绩效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4 浏览次数: 147

各文科学院、广大文科老师:

    为了规范管理使用纵向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间接经费,根据校发《关于印发(贵州大学人文社科纵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贵大发〔201813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贵州大学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等纵向项目绩效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

    一、此次发放范围:

    2016-2020年度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及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立项并已经结题的,可以申请发放剩余的20%项目绩效;在研的项目可以申请发放未达80%部分项目绩效,2021年的项目可以发放所提项目绩效的比例不超过80%,结题的可以申请全部发放。

    二、发放的标准:

    1.2020年以来贵州省社科项目立项经费5-10万元的,间接经费提取比例为50%(其中45%为项目绩效);5万元以下的学校提取5%后,余下的95%全部作为项目绩效,根据自己项目的进展情况填报使用计划,但最高不超过80%

    2.2020年已发放50%的项目,今年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发放30%

    3.2021年以前的项目已经结项的,发放项目绩效剩余部分

    请各位老师按照《贵州大学人文社科纵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纵向项目绩效使用计划表》(表一)报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填写《项目绩效使用计划汇总表》(表二),纸质版由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哲学社科院(邮箱hs@gzu.edu.cn.)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报校财务核拨经费,各位老师按照经费使用计划到哲学社科院办公室办理报账事宜。各学院汇总上报时限:即日起为123日前,逾期未报的本年度将不再上报。

    联系人:陈爱东 88292705

         赵立新 88282793  宋琳 88325455

 

    特此通知


    表一 贵州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使用计划表(2021年度).xlsx

    表二 贵州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经费使用计划汇总表(2021年度).xlsx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11.24

 

原载: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网站2021-11-24

信息收集与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

 
 
版权所有: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    

电话:0851-83623539 传真:0851-83620119 邮箱:whsy@gzu.edu.cn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大学(北区)中国文化书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