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人文社科校级项目集中结题及逾期未结项的2016年度校级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6 浏览次数: 68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文社科校级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贵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贵大发〔2015134号)(下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项目结题及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目前在研的所有校级项目。

    二、清理范围:

    2016年度逾期未结项的校级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两类项目负责人最迟于20211112日前将《校级项目结题审批表》1份、《校级项目结题登记表》1份、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果原件核查无误后当场返回)交至贤正2号楼507室,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字盖院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sycgk@163.com邮箱。

    四、清理要求:

    1.对清理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2.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或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我院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3.延而不结、久拖不结属严重科研失信行为,我院将加强对逾期未完成的校级项目清理进度。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撤项项目收回剩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内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其他科研项目时,我院将对其严格把关。

    4.此次工作同时对20172018年度立项未结项的人文社科校级项目作结题预警,拟定于2022年上半年开展清理工作,请相关课题负责人做好准备。

    联系人:梁瑶 电话:88291625

 

    附件:http://hss.g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rar.gif校级课题结项要求(青年、一般、人才引进、专项适用).rar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1025

 

原载: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网站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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