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重要指示,以科学研究服务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助力贵州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化”建设,在高质量发展中创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把论文写在贵州大地上,推动人文社科研究始终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贵州实际、彰显贵州特色,产出富有深刻洞见、独特创见、战略远见的研究成果,更好服务于贵州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2022年度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
二、项目类别
申报的项目类别为:(一)重点项目;(二)青年项目;(三)思政项目;(四)基地项目:(五)国别和区域研究项目;(六)决策咨询类项目;(七)贵州共青团项目。
三、研究时限
(一)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著作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可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延期一年,并办理相应手续。
(二)决策咨询类项目研究时间为6个月。
(三)贵州共青团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时间从立项决定文件下达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资格
(一)各类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项目的设计,项目申请人的前期成果和科研能力,择优选定项目立项。
1.重点项目申请人要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其项目组可吸收一定数量校外专家学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以提升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青年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年龄限40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3.思政项目申请人须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也可为从事思政研究或课程思政研究方向的教育工作者;思政项目中包含辅导员项目,辅导员须是高校专职辅导员。
4.基地项目由各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课题指南》组织教职工通过规范程序申报。
5.国别和区域研究项目此项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课题。申请人必须是我省学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要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可根据研究需要吸收实际工作人员、境外专家学者加入课题组。本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结合我省国际交流重点国别和区域、重点合作领域等自主拟题。
6.决策咨询类项目面向各高校或者其他行业、领域的科研与实务从业人员(如:政策研究、法律实务、财税管理等领域)。此项目由厅社政处、厅民办处共同组织,其中厅社政处组织的可在《申报指南》中选择课题研究,也可根据我省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研究,题目可自拟。厅民办处组织的可参照《选题参考》(附件2)中的选题,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和工作实际确定研究题目。
7.贵州共青团项目面向全省各级团组织专、挂、兼职干部,全省各学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研究课题详见附件3)。
以上项目也可由教育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委托专家学者进行申报。
(二)各类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时间,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来承担研究工作。
(三)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选题类似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项目申请人应根据《课题指南》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和岗位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以对相关题目文字表述做出适当调整,但不能做颠覆性修改。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申请人也可选择人文社科相关学科专业,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教学改革的问题进行申报。
五、申报名额
(一)重点项目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每校原则上限报2项,其他单位限报1项。
(二)青年项目
各校限报2项。
(三)思政项目
按照各校思政课专任教师人数的4%(四舍五入)进行申报,不足1项的按1项进行申报;辅导员按照各高校以2020年高基报表中各高校专职的3%(四舍五入)进行申报,不足1项的按1项进行申报。
(四)基地项目
每个基地限报2项。
(五)国别和区域研究项目
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等由国家部委批准设立了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中心的高校每校限报2项。
(六)决策咨询类项目(研究周期6个月)
各校原则上限报2项。
(七)贵州共青团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每个单位限报2个。
以上分类限报项目,请各校严格控制,不得交叉使用名额,不得超报,超报项目恕不受理。
六、资助经费
各类项目的资助标准如下: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3万元;思政项目3万元;基地项目1万;决策咨询类项目申报厅社政处项目2-3万,申报厅民办处项目2-5万。(获决策咨询类项目的民办院校经费从民办教育发展省级专项资金中列支)。国别和区域研究项目2-6万元,本项目由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资助开展。贵州共青团项目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课题为自筹经费。具体资助经费由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
七、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者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项目申请书,于2021年6月30日前交一份纸质材料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二)我院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立项原则、申报资格及填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三)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我院统一组织网上申报。申报者可向我院申请帐号登录http://rwsb.wowcan.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四)各申请者及学校网上申报、审核、政治审查及提交时间是2021年7月5-7日。2021年7月7日24:00系统将自行关闭。各类项目需在网上提交后,从网上打印《申请书》一式三份于2021年7月8日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所有项目申请书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材料报送地点:西校区贤正楼2号楼5楼508办公室。
(六)技术服务电话:0851-86303266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5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模板.doc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6月21日
信息收集与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