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表彰和奖励我省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充分调动我省高校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贵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一)项目成果。2011年5月-2019年8月结项的所有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科研项目成果(以下简称项目成果)均可以申报。项目成果的认定以《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黔教社发〔2006〕296号)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每项项目只能有一项成果申报。项目成果结项时间与成果公开发表时间不一致,以发表时间为准判定是否可以参加本次申报。
(二)非项目成果。2011年5月-2019年8月合法出版(以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的学术专著、社科译著、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工具书、教材、资料书、以及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或行政人员,是申报成果的第一责任人。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科研项目参加人员不得以该项目独立申报,从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研究人员和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不得申报。合作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以及省直厅局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人最多可以申报两项。
(三)参加申报的项目成果必须注明所有项目参加人。如因未注明而导致在评审时不符合回避原则,取消该项成果评奖资格。
(四)申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项目成果与非项目成果原则上按2:1的比例申报。申报成果总数不限。
三、奖励办法
分为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类进行评奖,所有奖项均设一、二、三等奖,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四、申报材料
本次优秀成果评奖实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电子材料
申报人于2019年10月10日后登陆http://www.gyu.cn:8295进行网上申报。
(二)纸质材料
1、《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与申报成果获奖、社会反映、引用采纳情况等证明材料按填表的先后顺序一并装订,一式三份。
2、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
3、申报者须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将填写完善的《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封面的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外(申报评审书保持完整性,只需将封面复印粘贴在档案袋外即可)如一人有多个档案袋,请以序号标示清楚。
4、学院进行审核、汇总相关纸质材料,并将《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并报送。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审核、汇总、提交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10月31日晚上12点系统将自行关闭。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0月31日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2号贤正楼50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琳 电话:88291625
其他相关事宜,也可直接与省教育厅联系。联系人:省教育厅社政处:王如怡、孙桃花 电话:(0851)85287203;贵阳学院科技处:郑传捷,电话:(0851)85401237。
附件1:《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2:《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doc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