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办的《人文论丛》2017年第2辑(总第28卷)刊载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原任教师、现任贵州大学阳明学院副教授、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暨贵州省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贵州大学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朱小明博士有关“阳明学”研究论文,题:“王阳明诠释《大学》八条目及其道德根据”。
该文系贵州大学引进人才科研项目(贵大人基合字(2014)017号)、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项目编号:JD2014007)阶段性研究成果。原文标题及全文如下:
图文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