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中和”说浅析(第四辑)

发布时间: 2013-10-18 浏览次数: 224

  “中和”是中国哲学史上的重要概念和范畴,本出自《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考“中和”之本义,甲骨文之“中”本指部落中间树立的旗杆,上挂飘动之旗帜。部落有事之时,则招集民众在此以听命。此“中”位于部落中央,有里内、中心之意,故《说文解字》解释为:“中,内也”;又由于“中”为部落集会、听命之处,又可引申为天命之义,如《左传·成公十三年》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和”字,在甲骨文中指口吹排箫,音声相和,所以《说文解字》释义:“和,调也”。“中”是指喜怒哀乐尚未显发,为天命所在,所以是天下之根本;“和”是指喜怒哀乐已然显发,为和调性情,所以是天下之达道。

  宋明理学特别重视阐发“中和”之义。朱熹以喜怒哀乐之未发为性,性无所偏倚,所以为“中”。喜怒哀乐之发为情,情无所乖戾,所以为“和”。如何求中,则是“量度以取中”,即无过不及。王阳明对此问题也特别重视。王阳明学生王畿在《刻阳明先生年谱序》中认为王阳明心学,“其言明备而纯,不务臆说;其大旨则在‘未发之中’一言,即虞廷道心之微也”。王阳明在贵州龙场“居夷三载,动忍增益,始超然有悟于‘良知’之旨”,其所悟之良知“无内外,无精粗,一体浑然”,即是所谓的“未发之中”[①]。

  王阳明“中和”说的特点,是以体用而论“中和”。“中”为体,“和”为用,所说的体用一源、即体即用,即是“中和一源”、“即中即和”,将“中和”二者之关系提升至更高之层面,为其“事上磨炼”的知行合一学说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王阳明以“中”为廓然大公、寂然不动之本体,而“和”为物来顺应、感而遂通之妙用。所以,“中和二字,皆道之体用”[②]。程朱理学的“心统性情”说,以性为心之体,情为心之用。王阳明以喜怒哀乐之未发,指心之本体,为性,为体;喜怒哀乐之已发,指心之功用,为情,为用。

  作为心之本体的“未发之中”,喜怒哀乐未曾萌发而寂然不动,性善而知良,所以“未发之中即良知也”[③]。良知廓然大公,“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真是与物无对”[④]。所以此“未发之中”亦无前后内外而是浑然一体。又“未发之中”无私意遮蔽,无过与不及,“中只是天理”。然而天理何以谓中?因为天理“无所偏倚”,此无所偏倚“如明镜然,全体莹彻,略无纤尘染着”[⑤]。显然,王阳明所说之“中”,非是折中调和之意,而是指无私意染着。人性原本皆善,中和人人本有,但常人之心有所昏蔽,“才自家着些意思,便过不及,便是私”[⑥]。虽然常人之心体也时时发见,但暂明暂灭,并非全体大用。但若是将好色、好利、好名等心扫除荡涤,不复有纤毫留滞,则心之全体廓然明净,“方可谓之喜怒哀乐未发之中,方是天下之大本”[⑦]。虽然昏蔽尽去,良知朗然显现,然而良知本体却是寂然不动,不曾有分毫增减。

  “未发之中”与“已发之和”均来自于“一心”,即体而言用在体,即用而言体在用,所以体用一源;又“未发之中”微而难知,须由“已发之和”而显明;“已发之和”显而易见,但须托“未发之中”为本体,所以二者显微无间。



               二、即体达用、即用明体

  “中和”既是体用一源,则有其体必有其用,证得心之本体,自然有心之功用;证得“未发之中”,必有“已发之和”。所以王阳明所说“先立乎其大者”,是应“见得自己心体”。此心体即良知、即天理、即“未发之中”,亘古亘今,无终无始,不假外求而得,须从己心上体认,可见此心体为永恒的道德本体,此道德本体人人本有,若见得此心体,则“无时无处不是此道”[⑧]。

  如何成就自家心体?心体本是明莹无滞、至善无恶,只是由于货、色、名、利等心遮蔽而不能朗然显现,所以须将货、色、名、利等心消灭殆尽,心体之本性光明才会显现。虽然心之本体本无一物,“无有作好作恶,方是本体”,然而为学工夫有浅深,所以初学之人应着意于好善恶恶,以防私意之染着,“凡明不得,行不去,须反在自心上体当即可通”[⑨]。但也不能执着于好善恶恶,若是用意太过,便失去心体之廓然大公,所以要勿忘勿助、鉴空衡平。

  成就处家心体,须是即用而达体,即在事上磨炼。读书虽然可明理,但若只是在文义上穿凿附会,虽然懂得许多名言道理,但非自己切身之体会,终身实无所得。当然,也不是说全然不需要名言道理,而是应“知所先后,则近道”[⑩]。圣人的无所不知是指圣人明白心体,知晓天理,并不是说圣人明白此心体后能知晓天下事物。其实,圣人对于礼乐名物,不必尽知,孔子之“入太庙,每事问”[11]。然而,事事物物皆有天理所在,所以应去尽事事物物之天理。

  即体达用,非是离用以求体,而是即用以明体,即为王阳明所倡导的“知行合一”。以中和而言,不是离和而求中,而是致和以得中。即体即用,即用即体,中和本为一。如举火,其光照物,火与照不离。火之本体喻“中”,火之照物喻“和”,体用相即,致“已发之和”即是致“未发之中”。因心体本无一物,若直接从心之本体上用功,多不得力,还须从喜怒哀乐之发处用功。如圣人之心如明镜,常人之心如昏镜。若镜面本昏,即不能照物。所以须磨镜而使之明亮,方能有照物之用。磨镜之功,即去除心体之昏蔽,如“圣人到位天地,育万物,也只从喜怒哀乐‘未发之中’上养来。”[12]即喜怒哀乐之已发求得喜怒哀乐之未发,在日用行常之中磨炼而求得良知本体。

  德性之良知虽然不由见闻而有,但见闻却皆是良知之发用,良知不滞于见闻,也不离于见闻;良知不滞于喜怒忧惧,喜怒忧惧也不外于良知。所以学问功夫如果专以致良知为事,则凡所闻所见,都是致良知之功。日用之间的见闻酬酢,虽然千头万绪,但皆是良知之发用流行;在此见闻酬酢之外,其实并无别良知可致。所谓的致知格物,不是在事事物物之中去求得天理,而是“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13]。“未发之中”是良知,“已发之和”是推极,致知即是推极良知天理于事事物物,亦即是推极“未发之中”于喜怒哀乐。“未发之中”为天理本体,“已发之和”为生命实践,二者不可相离,所以,天理本体的证实须于生命实践中来,而生命实践亦须以天理本体为依归。

  心之体用动而无动,静而无静,无前后内外而浑然一体。良知之体虽可说是寂然不动,其用虽可说是感而遂通,但良知实无分于寂然不动与感而遂通,所以不可以心之静为体,心之动为用,动静只是所遇之时不同,心之体本无分于动静。若依循天理,虽酬酢万变而心体未尝是动;若溺于人欲,虽槁心一念而心体未尝是静。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有事之时,心之体感而遂通,虽可以言动,然而寂然不动之心体未尝有增;无事之时,心之体寂然不动,虽可以言静,然而感而遂通之心体未尝有减。“未发之中”虽可说为静,“已发之和”虽可说为静,但“未发之中”即在“已发之和”之内,而“已发之和”非在“未发之中”外;“已发之和”在“未发之中”之内,而“未发之中”未尝在“已发之和”之外。心之体用未尝无动静,然而不可以动静截然相分。从体用一源、动静一体出发,王阳明特别批评了喜静厌动之存心功夫。宁静存心时,若只是定得气,并非“未发之中”。欲求“未发之中”,“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功夫。静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动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不管宁静不宁静。”[14]若一心只求宁静,则人之好色、好利、好名之心潜伏而不能根绝,遇事之时依旧滋长习气。若以依循天理为主,则时时处处皆能宁静;若以宁心静气为主,则未必能时时处处循于天理。欲求“未发之中”,须是时刻保持戒惧之念,自朝至暮,自少至老,须于喜怒哀乐发动处用功,才可做到动无不和,静无不中。若是稍有懈怠,不是堕入昏聩,便会流入恶念。



               三、中不可执、因时制宜

  “未发之中”就是良知天理,而良知天理是时机化的,是活泼泼的,而非实体性、非对象性的,诚如王阳明所说“中只是天理,只是易,随时变易,如何执得?”[15]若将此良知天理凝固化、僵硬化,预先定出规矩格式,正是孟子所言“执中无权犹执一”。因此,求中功夫也就应因时制宜,应机说法。天泉证道时,钱德洪持“无善无恶是心之体”、王汝中持“心体还有善恶在”,王阳明均持肯定态度:“二君之见正好相资为用,不可各执一边”[16]。“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是言本体明莹无滞,接利根之人;利根之人直从本源上悟入,一悟本体,即是功夫。而“心体还有善恶在”是言发用善恶俱在,接钝根之人;钝根之人须在意念上实落为善去恶,待功夫熟后,渣滓去尽,本体才能显明。人如果有习心,而不在良知上为善去恶,只是去悬空想象本体,不在事上磨炼,只会堕入虚寂之病。两种观点相取为用,才可引上、中、下之人皆入于道。若各执一边,则对道体有所妨害。

  归元性无二,方便有多门。程颐认为不当于喜怒哀乐未发之前求中,李侗却教学者看喜怒哀乐未发之前气象,王阳明认为二者“皆是也”[17]。因为程颐怕人认为喜怒哀乐未发前另有一“中”,把“中”当做一物,如有人认气定时为“中”,所以令人于涵养省察上用功。而李侗恐人无下手处,所以令人时时刻刻求喜怒哀乐未发前气象,使人苦下戒慎不睹、恐惧不闻之工夫。两种不同说法,无对错可言,只是针对不同根机的方便说法而已,而回归心性本体之宗旨则是一致的。

  究实而言,此“未发之中”与“已发之和”本不可说。《传习录》云“此须自心体认出来,非言语所能喻。”王阳明之弟子刘观时曾问如何是“未发之中”?王阳明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汝但戒慎不睹,恐惧不闻,养得此心纯是天理,便自然见。”刘观时又请王阳明略示气象,王阳明曰:“哑子吃苦瓜,与你说不得。你要知此苦,还须你自吃。” [18]可见,此“未发之中”,是一种超越理性的直觉体验,非言语所能表达,而只有悟入此境,才能自知其妙。王阳明曾记诗曰:“静虚非虚寂,中有未发中。中有亦何有?天之即成空。无欲见真体,忘助皆非功,至哉玄化机,非子孰与穷!”[19]“未发之中”与“已发之和”,只是方便说法,“只缘后儒将未发已发分说了,只得劈头说个无未发已发,使人自思得之。若说有个已发未发,听者依旧落在后儒见解。若真见得无未发已发,说个有未发已发,原不妨原有个未发已发在”[20]。若人执着于有一个“未发”、“已发”,则与之言无“未发”、“已发”;若其执着于无“未发”、“已发”,则与之言“未发”、“已发”。恰如禅宗之随粘解缚、因病与药,只是解除众生自有之执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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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359页。

[②] 《王阳明全集》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41页。

[③] 《王阳明全集》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64页。

[④] 《王阳明全集》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04页。

[⑤]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23页。

[⑥]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9页。

[⑦]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23页。

[⑧]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21页。

[⑨]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4页。

[⑩]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21页。

[11] 《王阳明全集》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97页。

[12]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4页。

[13] 《王阳明全集》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45页。

[14]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3页。

[15]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9页。

[16] 《王阳明全集》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17页。

[17]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23页。

[18] 《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37页。

[19] 《王阳明全集》卷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678页。

[20] 《王阳明全集》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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