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贵州儒学教育与地方性经学的形成(第三辑)

发布时间: 2013-10-18 浏览次数: 209

  贵州属边远地区,在明代未建省以前,教育发展缓慢。虽然东汉时毋敛(今黔南)人尹珍远赴中原,师从许慎、应奉,“还以教授”,首开“南域”之学,[1] 但其后经魏晋至隋唐,史乘中未见贵州地区有办学的记录。南宋时,贵州教育略有起色,如播州土官杨氏尊崇儒学,“建学养士。”[2] 思州的沿河地方,南宋绍兴年间曾建有一所叫鸾塘胜院的学校。但这些都是稀少现象。到了元朝,尽管朝廷曾倡导儒学,下令各路建立学校,但那时贵州分属湖广、四川、云南,处于各省边区,不受重视,其所设立的也不过是顺元(治今贵阳)、普定(治今安顺)和播州寥寥几处而已。所以郭子章说“元以前,黔故夷区,人亡文字,俗本椎鲁,未有学也。”[3] 但在明朝建立尤其是贵州建省以后,贵州教育勃然兴起,便与过去迥然不同。据《黔记》所载,“明洪武二十六年,设贵州、思州二宣慰司学,永乐间废田氏,思州宣慰司学亦废,已而,思南、思州、镇、铜、黎平五府学以次建焉”,其后“各卫州县学亦以次建”,于是贵州有了各级官学。在官学的推动下,贵州的民间教育也以私塾、义学等形式大量设立。至明中叶,王阳明贬谪到贵州,在当地讲学,促进了贵州书院的发展。随着教育的发展,贵州在嘉靖年间也开始单独设立乡试。有明一代,贵州出现了举人1721人,进士121人,这较之建省以前千百年间的默默无闻,也说得上是盛况空前了。

  贵州学校的兴办,儒家学说的推广,确实使过去被视为“蛮夷之区”的一些地方,移风易俗,出现了一种新的社会风貌,产生了一种“崇文教”(陈寅恪语)的社会心理。由于明代规定“科举必由学校,”[4] 教育成为当时人们的重要政治生活方式。这种情况必然会促进学术研究的活跃,又由于明代学校和科举皆以儒家经典为根本,这首先便促成了贵州地方性经学的形成发展。

  贵州是王阳明心学的发祥地,贵州经学是以阳明心学为契机而形成发展起来的,但因尚处于草创阶段,明代贵州的经学著作不算多。据民国《贵州通志·艺文志》所著录的统计,一共只有十九种,即:易类有易贵的《易经直指》十五卷、孙应鳌的《淮海易谈》四卷、李渭的《易问》、阴旭的《读易应蒙》;书类有吴淮的《壁经一苇》二卷;诗类有易贵的《诗经直指》十五卷;春秋类有孙应鳌的《春秋节要》、《左粹题评》十二卷、吴淮的《麟经独断》、傅尔讷的《春秋讲义》;群经总义类有易贵的《群经直指》、邱禾实的《经筵进讲录》、蒋杰的《九经抄》;四书类有孙应鳌的《四书近语》六卷、卢腾凤的《四书讲义》四卷、吴中蕃的《四书说明》、高国琦的《学庸讲义》;乐类有孙应鳌的《律吕分解发明》四卷;小学类有吴中蕃的《韵会》。从这些著作看来,其研治范围几乎遍及群经(只缺礼类及孝经类),这可以窥见明代贵州治经的规模。从写作年代看,除易贵所作在王学产生之前外,其余的大都写作于王学盛行以后,它们大都可以说是王学影响的产物,从中可以窥见明代贵州治经的特色。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著作大部分已经散佚,传下来的很少,这的确是贵州文化的大不幸!职是之故,我们今天只能就现存的几种作些探讨,以见王学的影响及明代贵州经学的梗概,说不上是全面系统的研究。

  兹即就明代的儒学教育与地方性经学问题略作论述,敬求专家指正。

               一、明代儒学教育的推广

  贵州儒学教育在明代的勃兴,是与国家权力的介入有着直接关系的。《明史》卷六十九《选举志》云:



  洪武二年,太祖初建国学,谕中书省臣曰:“学校之教,至元其弊极矣。上下之间,波颓风靡,学校虽设,名存实亡。兵变以来,人习战争,惟知干戈,莫识俎豆。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



  又《明太祖实录》卷四十六洪武二年十月辛卯诏曰:



  古昔帝王育人材,正风俗,莫先于学校。自胡元入主中国,夷狄腥膻,污染华夏,学校废弛,人纪荡然。加以兵乱以来,人习斗争,鲜知礼义。今朕一统天下,复我中国先王之治,宜大振华风,以兴治教。今虽内设国子监,恐不足以尽延天下之俊秀,其令天下郡县,并建学校,以作养士类。其府学,设教授一员,秩从九品,训导四员,生员四十人;州学设学正一员,训导三员,生员三十人;县学设教谕一员,训导二员,生员二十人。师生月廪食米人六斗,有司给以鱼肉,学官月俸有差。学者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务求实才,顽不率者黜之。



  洪武二年(1369),明朝刚建立,开国皇帝朱元璋即诏令全国府、州、县设立儒学,并制定儒学制度,以行教化,育人才,为巩固其新政权服务。对于当时还被视为蛮荒之地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这位洪武皇帝更采取了“广教化,变土俗,使之同于中国”的政策,洪武十五年(1382),贵州普定军民府土官者额朝参辞归时,太祖特下诏谕:



  王者以天下方家,声教所暨,无间远迩,况普定诸郡,密迩中国,慕义来朝,深可嘉也。今尔既还,当谕诸酋长,凡有子弟,皆令入国学受业,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他日学成立而归,可以后使土俗同于中国,岂不美哉![5]



  洪武二十三年(1390),谕国子监:



  今西南夷土官,各遣子弟来朝,求入太学,因其羡慕,特允其请,尔等于善为训导,俾有成就,庶不负远人之心。[6]



  明建国之初,朝廷即重视少数民族教育,规定少数民族首领的子弟必须入国学受业,以后遂成为有明一代的定制。洪武二十八年(1395),监察御史裴承祖奏建议于西南夷土司设儒学,他说:“四川贵、播二州,湖广思南、思州宣慰司及所属安抚司、州、县,贵州都指挥使司平越、龙里、新添、都匀等卫,平浪等长官司……宜设儒学,使知诗书之教。”太祖立即采纳。[7]《黔记》卷十六《学校志上》载吏部尚书王直《司学记》云:



  贵州去京师万里,实古荒服之外裔之区也。德威所至,无思不服,太祖高皇帝不鄙夷其民,既设贵州宣慰司抚治,又欲使皆复于善,诏立学校以教,贵州始有学,盖洪武二十六年也。学在贵州城之东北隅,有明伦堂,堂前辟四斋,以为讲肄之所,而未有庙。洪武三十五年,贵州都指挥金镇汤清始为大成殿,翼以两庑,奉圣人像于其中,群贤陪位,以次序列。春秋严祀,行礼有所,缭以周垣,前有棂星门,规模备矣,然两庑犹草创。



  朱元璋把推广儒学,作为“安边”的要务。他要求各级地方官吏要重视教育,积极办学,凡有条件的地方,都要设立学官,建立学校,修建孔庙,开设科举,力图以国家的权力促进边疆教育的发展。自此以后,明朝历代皇帝无不奉行这一“祖训”。

  永乐年间贵州建省以后,作为一个省的建制,贵州相继建立各种官学、社学和书院,逐渐形成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但由于贵州教育基础薄弱,贵州教育的发展有一个艰难的过程。如贵阳府为“黔省首郡”,府治与贵州宣慰司同城,而宣慰司学元代已有基础,明初即正式建立,但贵阳府学却在建省百年之后的成化年间始建。《黔记》十六《学校志上》说:



  贵阳府儒学,成化间建于旧程番府,隆庆二年(1568)迁府入省,学制、殿庑、祠祀与宣慰司共之,而以司学右阳明书院为明伦堂。万历二十一年(1593),布政王来贤、提学徐秉正、知府刘之龙议呈抚院林乔相、按院薛继茂,建于北门外贵州驿文庙,在明伦堂后,启圣、乡贤、名宦三祠附之。巡抚江东之学记略曰:“黔中古西南夷地,自高皇帝辟乾肇造后,遂得列为藩服。而贵阳尤黔省首郡,故牂柯程番地,更始于穆考御极之三年。明年秋,始设学,如令甲一时规恢未备,姑就阳明书院改署明伦堂,群博士弟子员讲业其中,若圣庙贤庑所为瞻礼陈乐也者,则第因宣慰而贵阳附焉。万历甲午春,当事者始兴创建议,遂于会城门北得吉壤,昔为蜀行都司,今割入黔,偃武修文,实相迭运,固山川灵秀所锺最胜之遗,而都人士所注念已久。于是鸠工御石,经始告成,亦阅三年。……会余被命抚黔,……余谓黔即古罗甸国,锋捍时起,七萃联镳,士之览穰苴入彀者与燕赵争奇,亡论已。方今圣天子右文教,他藩于制科以加额,请特于黔,诏可。岂以诸士异采娴辞,缘饰儒术为足多,亦以夷方秀出于民,镜检所归从,今月会旬修,蜚腾茂实,中原文献,未之或先,斯圣谟之訏也。士生斯际,千载一时。兹庙貌已新,适逢其会,诸士仰而思之,将何以摅所学而不负吾君也?矧诸士之先,皆来自旧都,所称故家遗俗,藉以远实徼外,原掺用夏之权。向之抵掌而谭,据梧而吟者。又东越讲良知,故馆诸士服习已深,即令学舍移而中有不移者,使处为孝悌,出为忠良,胥自翱翔书囿间养之。语云:坚树在始,今之时也。”



  据此可知贵阳府学原建于“故牂柯程番地(今惠水)”,其后迁入省城,又借用贵州宣慰司学校舍二十多年,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才建独立校舍。这说明了贵州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又如印江无县学,万历二十七年(1599),郡人御史萧重望题请建学,得到贵州巡抚郭子章的支持,遂“会同御史宋兴祖覆题建”。《黔记》卷十七《学校志下》载子章疏云:

  贵州印江县介在酉播,青衿满百,寄学思南,大称不便,乞要添设学宫,改设教谕,颁给条记,并裁革兴隆卫训导一节。为照学校之设,所以维世淑人,微独中原藉之以陶铸人文,即遐方异陬,所为挽草野犷悍,而归之雍容礼让,则学校之所关系者大也。印江县古称鬼方,先是犹绌于文物,迩来,青衿之士游黉序者百余人矣,尚尔寄学思南,往返跋涉,士子甚苦之。今萧御史陈安边之策,而首之以建学,盖商榷于黔中众宦而为此议,非臆说也。况庙庑、廪饩等项,不费公帑一钱,而士民愿输……但建学事重,……伏乞皇上轸念遐方,主张文教,敕下吏礼二部覆议上请行臣等钦遵施行,庶夷方在在有学,荒服济济向风,易鳞介以冠裳,解椎结而诗书,其关系边计非浅鲜矣。



  从此疏中可知印江县建学,“不费公帑一钱”,主要是靠社会捐资,知县张熔“拮据有年,节缩多方”筹建起来的。贵州办学的艰难,于此可见。

  然而,在明代,朝廷派到贵州的抚、按官员中,如郭子章以及江东之、毕三才等人,都能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建学校以化夷”,极力推动贵州教育发展,而担任提学副使的官员,如毛科、席书、蒋信、徐樾、谢东山、沈思充、李睿等人,也大多能履行职责,认真办好教育。经过他们的努力,贵州教育这才逐渐走向正轨,发展起来。《黔记》卷十六载有提学沈思充《申饬学校事略》一文,可以略见当时贵州教育的实况,兹录如下:



  一、 议选教职。夫官以教名,岂其窃禄食以送穷年,毋亦群庠弟子而责之教也。如黔寥寥荒徼,在在山溪险阻,不若通都盛藩,师友观摩,可随取而随足,故需教也特亟,而以边方故,博士员较他方特减,即郡学率多单设一员者,且暮年荒学者十居七八,教欲兴,得乎?为今日计,即科甲不可多得,惟迩年选贡例开,又何靳数十人而不假之为变夷地也。请乞本院移行该部院,以后贵州教职有缺,悉择新选贡生补之,久任责成效,则特为优叙,昔文翁化蜀,非籍博士弟子弗能也,夫黔,亦今日之蜀耳。

  一、议委文职。昔日之黔未有文也,可以马上治之,迩来圣化大行,青衿日广,而提调者多系介胄之辈,此辟之方圆冰炭,其奚入焉?至名宦乡贤,乡饮节孝诸关大典,尤宜慎重,请本院行令,今后凡卫司学校定派文职,各以其方就近管理,凡前礼举行及地方人才高下,教职贤否,与夫生员行检优劣,俱属核查,开报本道,平日各照地方,悉心咨访,务得其真。仍即主行季考事,非住札处所,就历其地,以便诸生赴集。各卫司学以额费供之,随寓约束咨访之意焉,凡此青衿,固莫非司卫子弟,更待人焉为之时其训督而裨益之,独非父兄之愿乎?有生参差相牴牾者,必其不肖者也。自兹考课不勤,典礼不核,士风不驯,咎先文职。本院注意作人,即以此为举刺第一义,则黔中之习必有改观者,此兴起学校之大机也。宣慰司、威清卫二学,委贵阳府推官;平坝、普定二学,委安顺州知州;安庄卫学,委镇宁州知州;安南卫学,委永宁州知州;毕节、乌撒、赤水三卫学及四川永宁宣抚司学,委驻镇毕节通判;龙里、新添、平越三卫学,委新添驻镇官;清平卫学,委清平县知县;兴隆卫学,委黄平通判;偏桥卫学,委镇远县知县;平溪卫学,委思州府推官。如有员缺,听本道另委。
一、议饬社学。 黔固夷薮也,俗难顿化,其群聚而成都邑大都,军若民乔居者久之,历祖父长子孙,即同土著,舍此无贵州矣。冒籍有例禁,本道约亦在必禁。顾往往有假冒籍以阻后进路者,甚则乘此要挟而索之贿,此中之人,苟非苗种,即系外来,指之冒则冒矣,一唱众和,习以成风。迨至官府核查,而白其诬,则其人且为众所凌逐,丧气以甘废弃耳。坐令生长兹土者,多终身禁锢之忧,聚族而处者,尽逸居无教之众,是上之兴起,终无以胜其下之阻遏,无怪乎黔士之寥寥也。即本道巡历所至,各处庠士颇亦备员,而儒童绝少。职此之故,若州县未设学宫者,其民绝不知学,非不欲学也,学焉而无从进也。且以司民牧教者而朔望庙谒之礼,废焉不讲,亦岂化民成俗之意哉?为今日计,学固难顿增,宜令各有司悉心经理社学。无者议建,有者增廓之。州若县无学者权设孔圣牌位于社,朔望则率其属耆老子弟谒焉。社设两师,一师蒙,一师讲。凡子弟年六七岁以上,即令就蒙师为之句读。稍长,则就讲师教之文义典故,父母官以时督诱而省试之。社置一册,于蒙童入社之始,稽其里贯世次录之,非土民则核其流住岁月,取里邻结而载之册,俟本道巡校,提调官试其可进者取结类送,一体考校,取入附近儒学,有以冒籍者,即按社籍为左券,查照先年题准事例,凡三十年已上不为冒籍,未及年者姑俟之。其游手游食,时去时来,赋役不办于官,声音特异于俗者,乃为冒籍,不容入社,宁容入学。此法立,而真冒籍自无所容,非冒籍者自有所辨。然后地方寄籍之民,皆知子弟之不终以冒籍锢也而知教,教则益聚而不散,聚者明于礼义而不为非,数十年后,黔之为黔,未可量也。其土司武职应袭者,并令自幼在社习学,年长学进,方请衣巾,乃便稽查,不致冒滥。其苗寨向风者,即或彼置社,遣师为教,或听赴城社就学。其学宫未备如清浪等处,或以渐议增,俟后士子渐兴,人文渐盛,解额更可请增。总之,为黔中振声施,图宁定,有忌而阻之者,祗见其识之不广也。此潜移默夺,用夏变夷之亟务也。

  一 、邻省附学。湖广偏桥、镇远、清浪、平溪、五开五卫,四川永宁宣抚司,虽隶川湖,而去贵稍近,惟宣抚司旧有学,其镇远卫寄镇远府学,清浪卫寄思州府学,五开卫寄黎平府学。偏桥卫原寄镇远府,成化间奏准开学,平溪卫原寄思州府,嘉靖初奏准开学,俱听贵州提学宪臣考试,而科举则仍于各隶该省。正统八年,贵州设永宁卫,以本卫军生附宣抚司学,其科贡,民隶四川,军隶贵州。嘉靖二十二年,平溪等五卫军生,暨宣抚司民生,称去各该省会险远,比例就近附试,该提学副使蒋信、谢东山,先后议呈两院题奉钦依勘合,卫司生儒俱赴贵州应试,其宾兴银两,仍应办于各该卫司。寻以云南、广西学近贵州境者复求附科,御史孙裒请行禁止,部覆报允,令贵州乡试,邻省不得再行请附。万历二十四年,提学沈思充条议偏桥、平溪、永宁三学生儒,均无有司节制,详允两院以贵阳府驻镇毕节通判,提调宣抚司学,镇远府提调偏桥卫学,思州府推官提调平溪卫学,一切事关学校者咸责成云。万历二十九年,平、清、偏、镇四卫属平溪学,当属思州府提调。镇、偏二学当属镇远府提调,黎平府属楚,其生员援永宁宣抚司例仍属黔云。



  在明代,贵州在教育制度上虽与国内其它省份差不多,但因条件不同,在许多方面表现出民族地区的特点,首先是教职遴选。根据洪武二年设立儒学的规定,一般府学设教授1人、训导4人;卫学设教授1人、训导3人;州学设学正1人、训导3人;县学设教谕1人,训导2人。教授、学正、教谕主讲,训导辅导,他们既是行政官员,又是教师。但贵州“寥寥荒徼,在在山溪险阻,不若通都盛藩,师友观摩,可随取而随足”,故教官匮乏,若按例仅仅从副榜举人中选取,显然不够,因此提学沈思充认为解决的办法便只能“择新选贡生补之”,此犹“昔文翁化蜀,非籍博士弟子弗能也”,这种情况自与他省不同。其次,学校管理。贵州建省以后数十年间,学校由云南提学副使代管,至弘治四年(1491)才改由贵州兵备副使兼管,直到嘉靖时始设贵州提学副使总管全省教育。贵州处于军事要冲,先后设置三十个卫,卫学在全省学校中所占比重最大,所以全省教育曾一度由贵州兵备副使兼管,其实就是军管,这是贵州的特殊情况。但“昔日之黔未有文也,可以马上治之”,后来“圣化大行,青衿日广”,若再用“介胄之辈”来管理学校便有不妥,因此沈思充建议“今后凡卫司学校定派文职,各以其方就近管理”,如威清卫学,可委贵阳府推官,平坝、普定二学,可委安顺州知州等等。第三,整饬社学。社学是官学的“学前班”。它是官立或民间自办的用于启蒙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主要招收蒙童,学有成绩者可通过“童试”升入府、州、县、卫学。由于贵州是多民族地区,对“土生”有“于例不考”等优惠政策,因此常有非土生“冒籍”之事,同时亦有借“打冒籍”为名“以阻后进路者”,为此,沈思充规定“社置一册,于蒙童入社之始,稽其里贯世次录之,非土民则核其流住岁月,取里邻结而载之册”,“此法立,而真冒籍自无所容,非冒籍者自有所辨”。打击社学中的不正之风,使民众认识教育的重要性,这就是“知教”。沈氏认为能“知教”,“教则益聚而不散,聚者明于礼义而不为非,数十年后,黔之为黔,未可量也”。第四,邻省附学。贵州与邻省相连的边区存在附学问题,由于明代“科举必由学校”,这事便与科举考试有关系,如贵州设永宁卫(后属四川叙永),以本卫军生附宣抚司学,故“其科贡,民隶四川,军隶贵州”。平溪等五卫军生及宣抚司民生,“称去各该省会险远,欲就近省附试”,“云南、广西学近贵州境者复求附科”等,此皆关系生员前程,自当妥当确定。总的说来,明代的贵州教育尽管举步维艰,但在国家权力的介入下,毕竟是大多是从无到有地建立起来了。从以上情况看来,贵州教育有着许多特殊性,存在很多问题,有待逐渐完善。但贵州教育的兴办,毕竟体现了中央政府“怀柔远人”、“用夏变夷”的精神,易言之,这便是要利用儒学在边远地区进行精神文明建设,这对于贵州社会文化的发展,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二千多年前,孔子开创的儒学,是中国最古老、悠久、博大而且最富影响力的学说。这个学说源远流长,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家术”以来,一直是国家的意识形态,指导着公私生活,在明朝也是如此。《明史》卷五十《礼志四》载洪武元年(1368),太祖诏以太牢祀孔子于国学,并遣使诣曲阜致祭。谕曰:



  仲尼之道,广大悠久,与天地并。有关天下者莫不虔修祀事。朕为天下主,期大明教化,以行先圣之道。



  孙应鳌《教秦绪言·订学》云:



  夫学之道大矣!圣谕首言正学、正道。所谓正学,尧、舜、周、孔之学也。所谓正道,尧、舜、周、孔之道也。



  就教育而言,明太祖在建国之初便制定了“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见上引)的方针,儒家学说被视为“正学”、 “正道”,成为明代教育的主要内容。

  明代教育可以分为民间教育和官方教育两个不同层次。一个人从幼时从私塾或义学接受启蒙教育开始,便在为日后进入官方学校(包括府州县卫学及国子监等)作准备。进入官学以后,则要为日后的科举考试作准备。因此,他所学习的内容,也便限定在了官方规定的文化范围之内。在民间教育私塾或义学的启蒙教育阶段,童生从《百家姓》、《千字文》识字开始,然后初步接触儒家经典《孝经》及“四书”,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内府衙门执掌》云:



  凡奉旨收入官人,选年十来岁上下者二三百人,拨内书堂读书。⋯⋯择日拜圣人,请词林众老师。……每学生一名,亦各具白蜡、手帕、龙挂香,以为束脩。至书堂之日,每给《内令》一册,《百家姓》、《千字文》、《孝经》、《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千家诗》、《神童诗》之类,次第给之。又每给刷印仿影一大张。其功课:背书、号书、判仿。然判仿止标日子,号书不点句也。凡有志官人,各另有私书自读,其原给官书,故事而已。派年长有势力者六人或八人为学长,选稍能写字者为司房。凡背书不过、写字不堪,或损污书仿、犯规有罪者,词林老师批数目,付提督责之。其余小者,轻则学长用界方打,重则于圣人前罚跪,再重扳著几炷香。扳著者,向圣人前直立弯腰,以两手扳著两脚,不许体屈,屈则界方乱打如雨。或一炷香、半炷香,其人必眼胀头眩,昏晕僵仆,甚而呕吐成疾者。……凡强凌弱,众暴寡,长欺幼,每贿托学长,借公法以报私怨……遇令节、朔望,亦放学一日。其每日暮放学,则排班题诗,不过“云淡风轻”之类,按春夏秋冬,随景而以腔韵题毕,方摆列鱼贯而行。有不知而搀越者,必群打诟辱之。别衙门官遇学生排班行走,必拱手端立让过。



  这虽是宫中具有私塾或义学性质的学堂,而民间的私塾或义学为学习内容和教学情况大体是相同的。民间的私塾是私人所办,而义学则是半官半民的学校,如万历《贵州通志》卷三记贵阳府社学“(在)城内,忠烈庙右,万历二十五年提学沈思充捐资,行新贵县知县张羽鸿建”,便是这种情况。自洪武八年(1375)诏令天下立社学,贵州各地先后建立社学,而贵阳一带的社学较多,所以王阳明诗有“村村兴社学,处处有书声”之句。私塾与义学的兴办,对于推广儒学传播,起了重大作用。

  在私塾或义学这个阶段学习的童生达到一定文化程度后,如果还要继续读书,或者通过科举考试求官的话,就必须进入官方学校(即府、州、县、卫学)学习。官方学校的课程,除具有政治课性质的《大诰三编》、《大明律》、《礼仪定式》等外,大都为儒学教材如《孟子节文》、《四书大全》、《五经大全》、《性理大全》等。其中《孟子节文》为太祖时所删定,其余如《四书大全》、《五经大全》、《性理大全》,都是永乐朝刊定的。这些书不仅是官定读本,而且也是科举考试的出题范围和标准答案。从洪武后期至永乐以后,明朝的官学开始正式成为国家官员的培养机构,所以对生员的学习要求十分严格。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二十二《明初学校贡举事宜记》云:



  其所业自经、史外,礼、律、书共为一科,乐、射、算共为一科,以训导分曹掌之,而教授或学正或教谕为之提调。经史则教授辈亲董之,自九经、四书、三史、通鉴,旁及庄老韬略。侵晨,学经史、学律;饭后,学书、学礼、学乐、学算;晡后,学射。有余力,或习为诏诰、笺表、碑版传记之属。其考验时,观其进退揖让之节,听其语言应付之宜,背诵经史,讲明大义,问难律条,试以断决,学书不拘体格,审音以详所习之乐,观射以验巧力,稽数则第其乘除之敏钝。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五十五《府学》记嘉靖中内阁大学士桂萼在奏疏中谈到自己任县官时建学的情况,说道:



  臣治县时,辟义仓之右废寺隙地南北数百步有余建为学舍。左右相向,中设四堂,前后为门,左右为塾。以笃实长老二人,平旦坐左右塾,序行道出入。每食时至,日夕亦如之。次为习礼堂,中绘陈祥道、杨复所撰礼图,曰童子礼,曰士相见礼,曰婚礼,曰子事父母礼,曰妇事舅姑礼,曰祀先礼,曰乡射礼。立师掌之。诸童子进学,即率见先生,习升降、拜揖、坐立之节,随授一图,指示擘画,令其通晓。间令展习,以辨杂服。又次为句读堂,内榜管子弟子职,亦列数图示之,日讲一图。次以《孝经》、《小学》,教之句读,令其粗熟。仍为讲说大义,约之人身。又次为书算堂,榜六书法,每日止教一两字,即以四方上下,自一至十,若干支等名数授之。又次为听乐堂,内置鼓鼙、笙磬、投壶、诗章、弓矢礼乐之器,或教以鼓节,或教以诗歌,或教击鲁、薛鼓之半以习投壶,或击鲁、薛鼓之全以习射仪,四堂遍而日亦且晡矣。自听乐堂复之书算,以次至句读,至习礼,皆略复旧业,于门左右塾,以次序出。



  《鲒埼亭集》所记是官学生员的学习状况,而《春明梦余录》所记则可以代表当时较为有序的学校规制。贵州虽处于边远地区,但其官学教育状况及规制应与全国大抵相同的,尽管会有些简化,但它仍然是要求诸生“立志以圣贤为归,学道以伦理为准”(孙应鳌《幽心瑶草》),培养目标是不会改变的。孙氏《教秦绪言·崇制》云:



  我国家以科举取士,士以此进身。然伏读圣谕,首言崇正学、迪正道,革浮靡之习,振笃实之风,务敦尚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不许务口耳之学。良法美意,至远至周,是科举取士之根本也。



  明代的官学教育讲究的是“经明行修”,也就是说不仅注重学习儒家经典,同时也注重道德行为的修养,而道德行为乃是儒家理论的实践。要之,官学的目标是用儒学培育合格的科举人才,贵州自然不会例外。

  在明代,除义学和官学两种不同层次的教育体制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这就是书院。书院教育与学校教育不同,它虽然属于民间教育范围,却必须有官方的认可。一般说来,官学教育与科举有直接关系,而书院则与科举关系不大,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属于学术传播探讨性的教育。弘治十六年(1503),贵州按察使司副使毛科首开书院之风,在贵阳建文明书院,在铜仁建铜江书院,以后从弘治到万历百余年间,贵州建了二十多所书院,一些被贬谪到贵州的官员,如兵部主事王阳明、刑部主事张翀、邹元标等,亦开设书院,聚徒讲学,对贵州教育作出了贡献。这些书院中以王阳明在龙场(今修文)创建的龙岗书院最为有名。王阳明所写的《龙场生问答》就记载了他在龙岗书院讲学的情况。而《教条示龙场诸生》所提出立志、勤学、改过、责善,便是他的教学总纲。王阳明主张有教无类,不论贫富华夷,他都录取,他说“夷之民,方若未琢之璞,未绳之木,虽粗砺顽梗,而椎斧尚有施也”。他的讲学大受欢迎,“士类感慕者云集听讲,居民环聚而观如堵焉,士习用变”,“先生与群弟子日讲良知之旨,听者勃勃感触,”[8]是当时在龙场的盛况。他后来应提学副使席书邀请,赴省城主讲文明书院,学生遍及黔省。他的亲传弟子中最著名的有陈文学、汤伯元二人。据《黔记》所载,他们二人在王阳明讲学龙岗时,一起负笈请学,“宗鲁(陈文学字)得文成之和并擅词章,伯元得文成之正具有吏治”,二人都成为贵州有名的学者。王阳明对贵州教育与文化发展的贡献,不仅在于他在贵州期间,为贵州培养了一批人才,更重要的还在于他离开贵州以后,他的教育思想、学术思想得到更大传播,产生了深远影响,为贵州开创了一代学风。据记载,明嘉靖十三年(1534)即距离王阳明离开贵州二十多年后,按察御史王杏巡察贵州时,还听见贵阳大街小巷歌声蔼蔼如越音,问其原因,才知道是“龙场王夫子之遗化!”所以道光《贵阳府志·翁同书序》说阳明以“良知之理,用是风励学者,而黔俗丕变”。关于王阳明对贵州文化的影响,俟下节详及,这里只作为书院的显著例证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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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

[2] 道光《遵义府志》卷31《土官》。

[3] 《黔记》卷16《学校志上》。

[4] 《明史》卷69《选举一》。



[5] 《明太祖实录》卷150。

[6] 《明太祖实录》卷202。

[7] 《明太祖实录》卷203。



[8] 王学益《改建阳明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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