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对科举之态度及其现实意义
——以《重刊文章规范序》为中心
王 进
五百多年以前,一代大儒王阳明专门针对贵州的学人——“贵阳之士”——发表过关于举业与圣人之学关系的一番言论。五百多年过去了,先贤的这一言论中所蕴含的思想,或许并未失其现实指导意义。此外,由于这一言论的特定对象是贵州的学人,所以,对于我们今天贵州学人来说就显得更加珍贵。——题记
一、言论之缘起
王阳明的这一番言论说的是举业与圣贤之学的关系,对于其内容和其意义留待后文说明,在此首先说明其缘起,即阳明为什么要发表这一言论。据阳明自述,明正德三年(戊辰年,公元1508年),
宋谢枋得氏取古文之有资于场屋者,自汉迄宋,凡六十有九篇,标揭其篇章句字之法,名之曰《文章轨范》。盖古文之奥不止于是,是独为举业者设耳。世之学者傅习已久,而贵阳之士独未之多见。侍御王君汝楫于按历之暇,手录其所记忆,求善本而校是之;谋诸方伯郭公辈,相与捐俸廪之资,锓之梓,将以嘉惠贵阳之士。曰:“枋得为宋忠臣,固以举业进者,是吾微有训焉。”属守仁叙一言于简首。
《文章规范》一书由宋人谢枋得编撰,是举业之必读书,其编撰目的就是为了辅助士子参加科举考试,“有资于场屋者”、“独为举业者设耳”。此书对于中原等文化先进区域来说,“世之学者傅习已久”,俨然已成旧藉,然而对于贵州等文化后起地区的学人来说,“独未之多见”,则尚属阁中秘笈。在此情况之下,按历贵州的官员王汝楫将之刊排出来,于付桎之前,特请阳明“叙一言于简首”。
此缘起之中,有两点尤须我们多加注意:第一、阳明为之作序的《文章规范》的特殊性。《文章规范》一书属于场屋所用之书,其目的具有强烈的实用性和功利性,对于这样的书籍,阳明为什么还要为之作序而大力表扬之?第二是言说对象的特殊性,该言论是专为“贵阳之士”而发,在此的问题是,基于此特殊对象所发之言论是否具有普遍性?即,除却贵阳的学者之外,对于其他学者是否也具参考之价值?对此两点,在此先存而不论,留待下文分解。
二、言论之内容及对其之分析
自天水一朝开科取士以来,科举制度在选拔官员、确立国家秩序架构方面功不可没,但是,与世迁移,由于举业与世俗实际利益的直接关联,许多士人应试之动机和目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应试不是为了治国安邦、实现圣人之理想,而是完全为了获取个人之功名利禄。简而言之,应试成了获得功名利禄之途径和手段。由此在许多儒家学者看来,举业有妨于儒家价值理想之实现和追求。在此情况下,儒家学者对科举及举业采取了严厉的批评态度,许多士人不仅对举业采取了鄙视的态度,甚至出现了许多绝不应试的情况。简而言之,举业与成圣形成了紧张对立的关系。两者之关系似乎水火不容、冰炭同器。
——阳明如何看待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最好回到文本当中,通过对文本的细致解读来回答。
阳明在序之开头部分,交待了作序之缘起。在此部分,一句话至关重要,这就是——“曰:‘枋得为宋忠臣,固以举业进者,是吾微有训焉。’”一方面来看,该句不过是一个事实陈述,即对《文章规范》作者的生平性质作简要的说明介绍,但是,我们稍加注意就会发现,该句其实是序文的中心和核心之所在,也即是阳明之微言大义。首先从外部文章修辞的角度看,这一句话似乎显得稍为突兀,因为此前阳明已经完整地说明了作序之缘由,似乎完全没有必要加此一句。但是,——我们假设先贤之言论无半点赘言,任何外在之修辞完全取决于内部思想之关切,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该句话实际上透露了阳明此序之重大关切和意旨所在。实际上,此句之存在正是如此。要明白此点,我们必须通过对之进行深入解析。
“曰:‘枋得为宋忠臣,固以举业进者,是吾微有训焉。’”该句既然已经存在于阳明的序文之中了,就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和价值。首先,我们将此句分别论之,“枋得为宋忠臣”完全是一个事实陈述(当然也是一个价值判断); “固以举业进者”,也是一个事实陈述,它说的是枋得的进身之途。分开来看,这两句话都是事实陈述——讲述和说明了谢枋得的生平和事迹。但是,当我们将之合而观之的时候,其意义就不是如此简单了,而是显现出一种思想的张力关系,其深层次的意蕴正是通过此张力显现出来。“枋得为宋忠臣,固以举业进者”,谢枋得是宋朝的忠臣,但是,请注意——“固为举业进者”,这样的忠臣却是(本来)通过举业成就的,其间我们尤须注意“固”之一字。此一字甚为吃紧,在句法上它含有转折“但是,却”的意义,在词义上又有“本来”含义。它的意义是,枋得是一个忠臣,但是这样的忠臣却是举业所成就的。那么,在此就形成一个关系:忠臣——举业。这一关系所透露的信息是异常丰富和深刻的。如果说,举业与圣贤之学有着相互排斥、矛盾的关系的话,那么阳明在此明确的宣示,这样的关系界定是值得商量的。它显示的是忠臣与举业两者并不矛盾冲突。换言之,在阳明看来,如果认为举业有碍于成圣成贤,那么阳明提出:对此观念应该加以慎重考虑,不可轻下断言。
此外,“忠臣”是一个价值判断,“举业”纯粹是一个客观事实,那么,我们如何对举业进行价值判断?照“枋得为宋忠臣,固以举业进者”这一句话所透露的信息来说,举业并不与善的、正面价值的忠臣形成水火不容、势不两立的矛盾关系,恰好相反,善的、正面价值意义上的忠臣也能通过举业所成就。如果我们放开来说,如果说忠臣体现了儒家圣贤之理想和价值的话,那么,举业并不妨碍儒家价值、理想之实现,恰好相反,它可能还正是儒家价值、理想实现途径之一。那么我们可以看出,对举业进行价值判断不能基于“忠臣——举业”这一关系,而必须寻找另外
的根基。而阳明接下来正是就此加以申说。
夫自百家之言兴,而后有《六经》;自举业之习起,而后有所谓古文。古文之去《六经》远矣;由古文而举业,又加远焉。士君子有志圣贤之学,而专求之于举业,何啻千里!
《六经》乃圣贤之言,体现的是圣贤之志,举业与之有着巨大的差距。由举业而希达致圣贤之志,恐南辕北辙。但是,然中世以是取士,士虽有圣贤之学,尧舜其君之志,不以是进,终不大行于天下儒家高远之志的实现,必须有所假道。如无途径,则难免蹈入空虚寂寥也。由此看来,举业是一条道路或者一个工具,一条通往圣贤之学、尧舜之志的道路。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阳明非常智慧的态度。道路和工具始终不过是道路和工具,关键的问题不在于它本身,而在于它所达致的目的。换句话说,道路和工具无所谓罪与过,关键在于由之使用者和通行者。由此,对于人本身的考察就成为逻辑的必然。而这也正好是阳明下文所言之重点。
盖士之始相见也必以贄,故举业者,士君子求见于君之羔雉耳。羔雉之弗饰,是谓无礼;无礼,无所庸于交际矣。故夫求工于举业而不事于古,作弗可工也;弗工于举业而求于幸进,是伪饰羔雉以罔其君也。虽然,羔雉饰矣,而无恭敬之实焉,其如羔雉何哉!是故饰羔雉者,非以求媚于主,致吾诚焉耳;工举业者,非以要利于君,致吾诚焉耳。世徒见夫由科第而进者,类多徇私媒利,无事君之实,而遂归咎于举业。不知方其业举之时,惟欲钓声利,弋身家之腴,以苟一旦之得,而初未尝有其诚也。邹孟氏曰:“恭敬者,币之未将者也。”伊川曰:“自洒扫应对,可以至圣人。”夫知恭敬之实在于饰羔雉之前,则知尧舜其君之心,不在于习举业之后矣;知洒扫应对之可以进于圣人,则知举业之可以达于伊、傅、周、召矣。吾惧贵阳之士谓二公之为是举,徒以资其希宠禄之筌蹄也,则二公之志荒矣,于是乎言。
首先,阳明非常明确地指出,举业不过是“士君子求见于君之羔雉耳”,它只是一个君子拜见国君的礼物而已。问题在于,“弗工于举业而求于幸进,是伪饰羔雉以罔其君也”,没有对举业的认真的研习和良好的掌握而希望能够获得提携,是对国君的欺罔。所以,修习举业对于士君子来说是必须的。但是,仅仅修习举业尚还不够,最为关键的是必须要做到对待举业的态度,抑或端正从事举业的动机。“工举业者,非以要利于君,致吾诚焉耳。”,举业的外在目的是选拔官员以从事国家政事;而其内在目的则是显发明白人的内在良知之“诚”。我们知道,阳明强调“事上磨练”,认为人的内在良知的显发明觉,必须依靠对外在事情的实践。即良知不是空无着落的,而是体现在外在事功上面。由此,世间任何事情,都只是良知之途径和手段。举业属于外在事情方面,对于良知之致来说,它也不过是一手段和方法而已。此正诚如阳明所言:“天下之事,所以弊于今而不可复于古者,宁独科举为然乎!诚使求古人之意而默行善用之,皆如诸君今日之举焉,其于成天下之治也,何有哉!”(重修浙江贡院记乙酉)对此阳明在另外的地方也有着清楚的说明:
得书,见昆季用志之不凡,此固区区所深望者,何幸何幸!世俗之见,岂足与论?君子惟求其是而已。“仕非为贫也,而有时乎为贫”,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然谓举业与圣人之学相戾者,非也。程子云:“心苟不忘,则虽应接俗事,莫非实学,无非道也。”而况于举业乎?谓举业与圣人之学相度者,亦非也,程子云:“心苟忘之,则虽终身由之,只是俗事。”而况于举业乎?忘与不忘之间不能以发,要在深思默识所指谓不忘者果何事耶,知此则知学矣。贤弟精之熟之,不使有毫厘之差,千里之谬,可也。
无论是举业还是圣贤之学,都是人之所为的外在的对象性的东西。那么其间的关键就在于从事这一行为的人本身。也就是看人心之所向——“志”——为何?如果人始终不能忘记自己的圣贤之志,那么无论是举业还是其他俗事,都不能妨碍自己成圣的事业。反之,如果人忘记了圣贤之志,那么即使终身从事圣贤之学,那么也无所进益。所以,阳明在此表明,任何讨论举业与圣贤之学之间关系的讨论都是毫无益处的,正是基于这样的前提,阳明清楚地说,说二者之间是背离的还是融通的,都是——“非也”——错误的。这样的纠执于二者关系的讨论只会把问题导向一个错误的方向而无益于真正问题的显示。那么,应该如何进行讨论才会揭示出真正的问题呢?——只有将目光转向从事这两种事情的主体——人——的方面,只有研究从事事情的主体的人的心志方面,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如果心有坚定的志向,那么,举业如同其他事功一样毫无区别,丝毫不会影响圣贤之学的成就。所以阳明在此强调“忘”。阳明这一转向的背后,不仅仅有着思想的原因,同时也有着现实的关切。(这点留待下文分解。)
这一思想我们还可以从阳明其他地方看出。对于那些反对科举的人来说,阳明说:
家贫亲老,岂可不求禄仕?求禄仕而不工举业,却是不尽人事而徒责天命,无是理矣。(《寄闻人邦英邦正 戊寅》)
家庭贫穷而家中的老人又年事已高,而子女却在那里日谈道德不求禄仕、不工举业,这简直是岂有此理。造成这样的情况可能有二种:一是立志不坚定,二是根本就是毫无志向:
但能立志坚定,随事尽道,不以得失动念,则虽勉习举业,亦自无妨圣贤之学。若是原无求为圣贤之志,虽不业举,日谈道德,亦只成就得务外好高之病而已。此昔人所以有“不患妨功,惟患夺志”之说也。夫谓之夺志,则已有志可夺;倘若未有可夺之志,却又不可以不深思疑省而早图之。每念贤弟资质之美,未尝不切拳拳。夫美质难得而易坏,至道难闻而易失,盛年难遇而易过,习俗难革而易流。昆玉勉之!(《寄闻人邦英邦正 戊寅》)
由于举业与实际利益的直接关联,所以举业的最大问题是在于对于心的动摇,如果人能够立志坚定,那么从事举业也不妨于圣贤之学;反之如果人没有成为圣贤的志向,那么即使不参加举业,那么“亦只成就得务外好高之病而已”。
所以,对待举业的评价,就不在于举业方面,而在于人的方面。“世徒见夫由科第而进者,类多徇私媒利,无事君之实,而遂归咎于举业。不知方其业举之时,惟欲钓声利,弋身家之腴,以苟一旦之得,而初未尝有其诚也。”世间之人并没有看到这一点,所以往往看到许多从事举业的人的功利方面,就妄然否定举业,实际上,举业何罪之有?问题在于人在从事举业之起初阶段,动机和态度就已经出现了偏差。
三、言论的普遍性和现实之价值意义
在一般的儒学研究者看来,儒家学者对科举持的是一种强烈的反对态度。特别是宋代书院的兴起和发展,加重了这一认识。但是,这样的认识结论的普泛性是值得怀疑的。或许我们需要认真加以鉴别的是:儒家学者从哪一个具体的角度反对科举,而不能说儒家学者一概反对科举。应该看到,首先,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历史的产物,有着它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历史和现实有着深切认识和体会的儒家学者对之有着深刻的认识;其次,儒家学者并非今天意义上的纯粹的学者,而是对现实有着深切认识和体验的政治实践者,换言之,儒家学者一方面是学术研究者,但同时又是政治实践者。科举制度是儒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的实现手段,同时,这一政治设计也是源出于儒家知识分子。这一双重身份决定了他们在谈论许多问题时往往不同于今天一般意义上的纯粹的学者。今天的学者,由于认识和实践的原因,对于现实问题往往是站在高高的云端俯视人间,对之进行肆意的批评和指摘;而往昔之儒家学者,则是身处“天”“地”之间,对现实进行谨慎小心的区分判别。
王阳明对于举业之认识也当作如是观。一方面,从表面来看,尽管王阳明对于举业有着坚决而强烈之反对。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其反对举业的角度:如果士人以通过举业以获取利禄作为求学之鹄的,那么,当然应该反对之。阳明做出此一结论是基于对现实的深刻认识。“自科举之业盛,士皆驰鹜于记诵辞章,而功利得丧分惑其心,于是师之所教,弟子之所学者,遂不复知有明伦之意矣。”(《万松书院记 乙酉》)许多士人求学之目的就在于通过科举以获取利禄。但是另一方面,阳明又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国家选拔官员的制度,在当时的情况之下,除了科举之外,似乎又一时找不到替代的方法和制度。在此情况下,对于举业就只有从改变应举者的心态入手
意即使应举者端正态度,改变动机。
古往今来,知识分子的现实处境与理想追求就构成一个巨大的矛盾,一方面,知识分子往往有着崇高的理想追求,但是与此同时,现实环境却往往并不是理想的,现实的条件往往成为知识分子实现自己意愿的重大障碍。特别是在今天,学院派知识分子对此似乎感触颇深,一方面,许多知识分子主观上有着宏大的学术理想,但是现行的学术制度在他们看来却是他们实现这一理想的重大阻碍。对此,不同的知识分子采取了不同的态度(此不赘述)。实际上,从逻辑上说,任何一个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或许正是因为制度的不完美,才有知识分子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所以,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如果我们将着眼点放在外在制度方面而忽略了制度的执行者、制定者的内在美德的话,那么,可以说,所有的事业将无法成就,我们应该看到,如果没有人的内在美德,那么任何美好的制度都将形同虚设。
让我们回到开头所分析的一句话 :“枋得为宋忠臣,固以举业进者”,紧接着阳明说到——“是吾微有训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