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书院专家楼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 2013-10-17 浏览次数: 228

  为加强文化书院专家楼住宿的管理,更好地为来访和讲学的专家学者提供服务,特制定住宿须知如下:

  一、凡在专家楼住宿的学者,需自觉遵守贵阳市公安局和文化书院的有关规定。

  二、住宿登记应主动出示证明本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凭证入住。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客房。

  四、要加强防火,不得在室内生火煮饭,私自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

  五、严禁留宿异性、赌博、斗殴等违法活动。

  六、在书院住宿期间,不得高声喧哗,乱丢杂物,保持院内卫生。

  七、进出书院时间请与书院保安联系,以便于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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