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命意义的关怀和重视贯穿于中国人的宇宙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儒、释、道三家以不同的方式对待生命现象,但在最高的本体层面上则是相通相容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们都将生命存在的最高境界视为艺术境界。作为艺术中最为玄妙的音乐,则与儒家对生命境界的理解,更有了存在论的结合。
在儒家的音乐美学观中,有重视“礼乐”社会政治功用的一面,这以他们入世的人生态度与积极的进取精神是一致的。但另一方面,儒家也非常重视生命意义的境界追求,看重“为人生而艺术”的音乐,只不过他们讲求的是音乐与善的统一,特别是在最高的人生境界层面获得美与善自然而然的统一。他们追求的“大乐”,是与“仁”相通的大解放,大自由的快乐。儒家所向往的理想人格乃是对生命局限不断突破、不断提升,最终达致“圆善自由”境界的超越性人格。孔子对人一生修道提出的六个阶段:“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我们也可以将之视为人生修养境界的进升阶段,当人生境界达到“耳顺”与“从心所欲不逾矩”时,也就进入了“圆善自由”的至高境界。在儒家的人生理想中,人生境界不能只停留在世俗的小我完善,而要升进到“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的超越性至高境界,此时的境界与自由的艺术境界已是完全相通的了。孔子与其弟子在谈论各自志向的一段对话对我们颇有启发: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求尔何如?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赤尔何如?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论语·先进》)
按照儒家积极入世的精神,孔子应该赞同子路的理想,“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此等建功立业的抱负和英雄气魄,却遭到孔子的“哂之”,微笑中包含着否定。如果说孔子是因子路的过分自负而不予信任,那末冉求的态度谦虚多了,他的理想是治理方园六七十里的小国家,使那里的人民丰衣足食,而“如其礼乐,以俟君子”,文化上的事就要让更有道德学问的君子来实现了。冉求量力而行,积极入世,却也没有得到孔子的认可。公华西更为谦虚谨慎,愿学“宗庙之事”,为国家服务,孔子不置可否,唯对弹琴的曾点感兴趣,一再要他说出自己的志向。曾点的想法以几位积极入世者颇有不同,仅仅是“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曾点的愿望比起几位师兄,太不足为奇了,可恰恰得到了孔子的赞同。这几乎成了对儒家价值观争论不决的公案。孔子为何独赞同与曾点的人生观,古今诠释各不相同,唯朱熹《集注》的解释最为精当,揭示出儒家对超越境界的精神追求,朱熹曰:
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稍欠缺。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言其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无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现于言外。视三子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故夫子叹息而深许之。
曾点所向往的人生境界正是孔子理想中的“大乐与天地同和”的艺术境界。孔子认同曾点,正是感动于与道德境界融合的艺术境界,“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稍欠缺”,这种艺术境界深深融合了“仁”的精神,是美善统一的“乐境”。儒家对“乐境”有着极强的价值判断,“孔子曰: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论语·季氏》)在这里,何乐该“益”,何乐该“损”,界限十分清楚。儒家的“乐境”乃是内含道德精神的“乐境”,并非声色骄奢、吃喝放纵有损于道德的乐。再体会孔子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的感慨,可知“尽美”“尽善”指的已不是一般的美善,而是至高的艺术境界与道德境界的结合。“三月不知肉味”乃是超越了一般感知,进入精神境界的畅游状态,非一时之小乐,而是沁人心脾、旷日持久的大乐。孔子在提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的同时,也提出了“游于艺”,将之并列为人生实践的信条。“艺”(也包括音乐)与“道”相通,二者相辅相济,从艺术的美妙中体悟道,认同道,修身成道。
在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中还包含着造化天性的预设。儒家认为人格修养最高的境界乃是回到天性,即拨开障蔽,回到不被污染的真性情中去。《乐记》中关于 “人生而静”的观点,认为人在没有受到外物诱惑或牵动时,是纯善清静的,此为人的天性,与天性相符的音乐也就有着纯善澄明的特性。《乐记》提出“乐由中出,故静。礼由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在这里,“乐由中出”的“中”即是没有受到污染的本性。“大乐必易,大礼必简”,是美善到达至高境界的呈显,由易与简即可回归静,回归天性,回归自然。徐复观先生说:“乐系由性的自然而感的处所流出,才可以说是静;于是此时由乐所表现的,只是‘性之德’。性德是静,故乐也是静。人在这种艺术中,只是把生命在陶熔中向性德上升,即是向纯净而无丝毫人欲烦扰夹杂的人生境界上升起。”(徐复观著《中国艺术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8页)。进入无人欲烦扰夹杂的人生境界,也就是进入了超越的境界。在美与善至高境界的陶养中实现人性生命的圆满完成,这应该是儒家音乐思想中最具理想色彩的目标。
在儒家看来,与宇宙生命相联系的艺术精神最为可贵。儒家视宇宙的伟大在于大化流行,生生不已,万物资始乃统天。《易经》曰:
君子黄中之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易经·坤卦文言》)。
宇宙生命涵化一切自然生机,也促发人的生命力与创造力,由此而萌发的美,产生的艺术,即是宇宙生命开出的精神之花。故而儒家十分珍视音乐所展现的充满纯美的太和境界,认为这是宇宙生命的自然流露。中国人将音乐的乐律音声都赋予了浓烈的生命情调,音乐已非物理的音声,而和宇宙万物的生命形式紧紧结合在一起了。《汉书·律志》云:“商,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唱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羽,宇也,物聚藏宇覆之也。”象这样的比喻,在西方几乎是没有的,西方人将音乐视为满足人的情感需要的审美对象,探究音乐的音响结构,内部规律,声音就是声音,其物理的属性吸引着探索者,积极寻找美妙的音响形式以增强音乐的魅力,满足听觉的和心情的审美需要。他们没有让音乐负载这么多的文化信息,生命信息。中国人对音乐的需要,不仅仅是满足感官与心情的愉悦,而是将之与生命的意义联系在一起。音乐对于人的涵养化育“其清明象天,其广大象地,”音乐的存在已具有了拓展宇宙人生的最高境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