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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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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4.04.08
2023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网上公示
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总体部署和贵州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2023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已进入办学单位自评信息网上公示阶段。现将我校所提交的贵州大学与英国林肯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评估材料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我单位反馈。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9日。 二、公示地址贵州大学与英国林肯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http://www.cdgdc.edu.cn/hzbx/bx-index.action?xmbh=BX_2023_1jlbh=10852 三、联系方式颜老师,0851-88292959 贵州大学2024年4月8日
2024.04.07
关于贵州大学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有关要求,按照《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贵州大学学生评优评奖实施办法》《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报,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并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公示,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我校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4月7日—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联系,或到贵州大学西校区雅文楼206办公室(本科生)、德正楼226办公室(研究生)反映。联 系 人:吴老师 孟老师联系电话:0851—83635956(本科生)0851—88292310(研究生)附件:附件1:贵州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名 单.pdf 附件2:贵州大学2024届省级优秀本科
2024.03.27
贵州大学关于办理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毕业生同学: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和《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理对象贵州省基层就业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贵州大学全日制毕业生。特别提醒:按文件要求,2005年以前(含2005年)全日制毕业生基层就业不能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二、申报条件(一)2006-2008年下基层就业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贷款代偿1.就业类型为五类基层就业项目,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2.连续在基层单位就业年限满5年或以上;3.在校期间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二)2009年以后下基层就业的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1.连续在基层单位就业年限满
2024.03.04
《学术与实践》2024年第1辑征稿启事
《学术与实践》是由贵州大学出版社主办、贵州大学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理论辑刊,是理论与学术探讨的阵地,是人文社会科学与教育文化研究的平台。本刊已被中国知网、维普资讯全文收录,所有署名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之行为均视为同意被上述单位收录,如有异议或不同意文章被上述单位收录,请在投稿时说明。《学术与实践》征稿范围主要为:有关人文社会科学相关学科(含哲学、文学、历史、法学、经济管理等)的研究论文,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等学术文章。来稿要求观点正确、材料充实、论证严谨、结构清晰、文字精炼、遵循学术规范。《学术与实践》2024年第1辑已经开始征稿,欢迎广大专家、学者、校内外师生积极投稿(投稿时请注明联系电话)。投稿邮箱:xssj@gzu.edu.cn截止日期:2024年3月20日联系电话:(0851)83621708;(0851)83621720附件:1.《学术与实践》投稿须知.pdf 2.《学术与实践》常见参考文献著录格式.pdf 贵州大学出版社 贵州大学学报编辑部 2024年3月4日
2024.01.31
贵州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历经120余年的建设发展,先后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21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做强贵州大学”,同年11月贵州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强贵州大学的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贵州需求”的要求,把贵州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高水平大学;2023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力量做强贵州大学”,引领和带动贵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也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和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学校占地面积4637.61亩,另有教学实验农场1181.26亩。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及艺术学12类。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
2023.12.13
公 告
广大师生员工:为进一步优化南校区校园环境,加强综合治理,经多方共同努力,学校相关部门会同花溪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南校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下一步,学校相关部门将按照校园统一建设规划,对拆除空地及周边区域实施绿化休闲改造,修建为师生员工休闲活动场所。如发现南校区校园内有被非法侵占或乱搭乱建情况,请及时联系学校南校区管理处,我们携手共建美丽校园、平安校园。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51-88298577) 南校区管理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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