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学生学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5807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标准备案流程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456号)文件规定,结合贵州大学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现将贵州大学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进行公示。

一、本科学费

学生实行学分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部分高校分制收费试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1446号)的通知精神,入学后按照《贵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收费实施细则》(贵大发〔201797号)缴纳,根据每学年修读学分的不同,学费缴纳情况也不同,但学生如果按照学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之和不超过《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核定备案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学费标准见附件1,学分制收费实施细则见附件2

二、研究生学费

1.博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两种类型;

2.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精神,学费收费方式每年按照研究生的类别对应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标准见附件3

 

附件: 

1.贵州大学本科学费收费标准.xlsx

2.贵州大学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xlsx.

3.关于印发《贵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收费实施细则》(试

 行)的通知



 

                             

    贵 州 大 学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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