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按照7月10日召开的2018年下半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研究生暑期安全和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1.在校研究生报到注册时间:2018年9月8、9日;
2.在校研究生正式上课时间:2018年9月10日。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导师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教育是做好研究生安全工作的基础,坚持“安全第一、强化责任、超前预防、源头控制”的方针,高度重视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和谐校园的思想,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把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摆在研究生工作的突出位置。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离校前,针对学科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对本单位全体研究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通过专题会、班会、组会等方式对研究生开展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盗防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记录,增强研究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对研究生所住宿舍、所在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防水、防电检查,对乱拉乱搭电线、违规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等电器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进行安全防护维修的请尽快报学校有关部门维修。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系统审核及确认相关工作,确保暑期留校研究生的联络方式畅通,及时、准确地掌握每位留校研究生动态。要安排专门老师负责留校研究生的安全工作,并将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通过有效渠道告知本单位留校学生。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分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五)导师要切实做好留校研究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主动关心留校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与研究生之间要有畅通的信息渠道,要通过定期约见、多方问询等方式,及时掌握留校研究生的动态。
(六)要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18年7月16日16:00前,将《2018年暑期学生安全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报研究生管理处学生科,信息表须含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信息。暑假期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每周一上午以微信方式汇报留校研究生情况,内容格式为:“**学院截止**日,已离校**人,仍在校**人”,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七)要提前安排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报到注册工作及新生入学相关准备工作。
三、研究生暑假期间纪律要求
(一)留校研究生
1.留校研究生要结合自身状态和学习进度,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留校期间,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告知导师及假期安全负责老师。
2.留校研究生须每天向培养单位汇报情况,到期离校或提前离校应向培养单位报备。离校前需关好门、窗、水、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3.留校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宿管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留宿外人,临时外出,应告知自己的导师或同学,若因实验晚归,须提前告知宿舍管理人员。
4.留校研究生离开宿舍或实验室,要关好门、窗、水、电。注意防火、防盗、防各类诈骗。要了解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认清传销骗局,谨防上当受骗,以致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
(二)离校研究生
1.离校研究生要提高警惕性,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暑期往返,乘交通工具应注意交通安全。往返途中看管好自己的随身携带物品,注意防盗及严防各类电讯、电话、网络及街头诈骗等活动,切勿误入传销组织。
2.离校研究生要合理安排个人的学习、休假和社会活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实做到防火、防水、防电、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抢劫、防食物中毒等,以确保自己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参与各类违法活动,举止言行要体现研究生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
3.暑假期间外出游玩的研究生尽可能不要单独出行。外出时要将自己的去向、联系方式等告知家人、朋友,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联系家人和朋友。
4.离校研究生尽量提前预订返程票,保证按时返校报到注册。无特殊情况,未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7月13日